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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联合惩戒

这里打工不“忧薪”

2019-03-2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 报 记 者 宋学宝 张 鹏 
    本报通讯员 韩淑文 袁 洁

  前不久,诸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一名四川籍农民工的投诉电话,反映他们一行5人经中介介绍到诸城一家食品厂打工,工作一周后,因不适应该厂工作量及生活习惯提出辞职。该食品厂以农民工工作时间太短且有口头约定为由拒不支付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人员迅速找到食品厂负责人,详细讲解有关工资发放的法律法规,同时组织企业财务人员把农民工身份、提供劳动时间及所欠劳动报酬数额核对。经双方核算,认定食品厂拖欠5名四川农民工劳动报酬除扣除个人已预支的费用外,尚欠工资共计3800元。当天,在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监督下,所欠工资发放到这些农民工手中。
  外地农民工在诸城积极维权,这得益于该市广泛开展的政策宣传活动。自今年2月份以来,该市通过农民工恳谈日、招聘会等活动面对面宣传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农民工维权法制宣传员到各劳务市场、招聘会、农村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上门宣讲维权知识和组织法律培训,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和宣传彩页1万余份。
  在诸城市人社局发布的微信中,就将举报投诉电话标记在显眼位置。“我们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发布公告,公布举报投诉维权热线电话,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2018年,处理职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1656件,涉及职工2750人,为职工追回工资985万元。”诸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杨振宇介绍说。
  为及时解决农民工欠薪案件,诸城市建立起“快速反应、快速受理、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对立案受理的一般简易案件,电话协调解决,或上门督办处理;对群体性案件,优先处理;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解决;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积极稳妥处理。该市还实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架起法律援助与农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的便民桥梁。
  联动协作,强化维权。诸城市建立由发改委、公安、司法、人社、住建、交通、水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人民银行、工会等12个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配合,集聚维权力量。
  “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把清理拖欠情况纳入综治暨平安建设年度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给予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诸城市人社局副局长丁洪美表示,要让在诸城工作的每一个人不再“忧薪”。
  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春节前,该市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就业、社保、投诉举报次数等数据比对,发现问题企业;通过镇街(园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排查,定位重点企业;通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报,聚焦违法企业。采取隐患问题提前查、普遍问题全面查、重点行业重点查的方式,认真分析研判欠薪形势,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针对性,提高执法效率。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8户,涉及农民工8600多人,其中建筑领域查处12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通过执法监察、责令整改,现已补发204名农民工工资200.9万元。
  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九)下午4点,河南信阳的农民工刘某急匆匆地来到诸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一家企业拖欠她一个月工资,希望帮忙要到工资,以便第二天回河南老家过年。诸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启动简易办案程序,电话通知被投诉企业负责人前来处理,依法对企业负责人明晓事实和告知法律规定,被投诉企业负责人认识到问题违法之处,在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监督下,将所欠的工资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现场支付给刘某。
  此外,诸城市加大失信惩戒、严肃查处欠薪案件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欠薪案件及时向社会集中公布,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或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群体事件或极端事件,符合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据丁洪美介绍,2018年,诸城市2家企业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按规定对其实行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