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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济南城管考评末位将罚款100万元

2018-11-01 作者: 申红 张鹏程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申红 张鹏程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济南市2019年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方案》正式印发。济南明年将继续对各区县政府的省会垃圾管理、道路保洁等工作进行考核,考评第一名和倒数第一名的区县政府,将分别受到100万元的奖励和处罚。
  据了解,2019年城管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生活垃圾管理(含生活垃圾清、运、处、分类)、道路保洁与公厕管理、环卫公用设施建设、杆线治理、小广告乱贴乱画治理、户外广告与牌匾标识管理、露天烧烤治理、占道经营治理、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治理、乱搭乱建治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路名牌保洁维护、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和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交通设施与秩序管理等。
  考评实行1000分制,采取月度考评和季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济南市政府部门考评(300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相关考评内容进行季度考评,考评结果于季度末月25日前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委办公室”)。社会评价(200分)。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媒体监督、专家评审,对相关考评内容进行季度评价。评价结果于季度末月25日前报市城管委办公室。第三方测评(500分)。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考评内容进行测评,每月测评结果于月末25日前报市城管委办公室,每季度汇总一次。
  济南市城管委办公室每季度将对考评对象进行考评并排名,并在媒体进行公布。济南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点评会议,通报考评结果和相关情况,排名末位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连续2个季度考评排名末位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市级媒体公开说明原因。根据考评排名情况,每季度实施经济奖惩。对季度考评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区县政府,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对季度考评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区县政府,分别处罚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