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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打破“信息孤岛”——

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2018-09-14 作者: 刘培俊 来源: 大众日报
  ◆新泰市是我省“放管服”改革确定的“贴心代办,一次办好”试点市。为给办事群众提供最大限度的便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今年以来,新泰市民政局将其作为“一号工程”,通过市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构和“互联网+”便民惠民行动的开展,打破“信息孤岛”,叫响“店小二”服务品牌,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纳米”。

  □ 本报记者 刘培俊
    本报通讯员 牛 强

构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
  翟镇史家庄村村民陈建红是村里的保洁员,丈夫因病去世,上有双方高龄老人,下有两个上学的孩子,仅靠其微薄的收入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史家庄村代办员史正进了解到陈建红的情况后,及时向镇民政办作了说明,经核查,陈建红符合低保条件。村代办员上门为其收集办理低保需要的材料,在多方努力下,仅用7个工作日完成了低保办理,为陈建红一家送去了一场及时雨。
  “从过去低保救助办理大约3个月时间,到如今平均1个月左右时间,最快7个工作日,这是我们‘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中,民政系统市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高效联动的一个缩影。”新泰市民政局副局长马光举介绍。
  这一审批事项的大提速还要追溯到今年5月份的一份通知文件。5月29日,新泰市下发《“贴心代办,一次办好”办公室关于复制推广民政局“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做法的通知》,指出“凡是乡镇初审、实质性审查,市直部门只做形式上审批的,办事对象主要是个人的事项,全部通过依法委托下放到乡镇就近办理”,据此全面梳理所有科室权力事项,对能放权的事项,要求一次全放、放到彻底。
  为让下放部门真正做到“放得下管得好”,让承接部门真正做到“接得住批得好”,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职责分工,新泰市民政局主要负责社会组织、居民婚姻登记、死亡数据与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等工作,牵头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网格建设工作。为此,该局在全面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明确专人,分头负责。
  秘书科牵头负责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工作。通过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泰安市民政局、省民政厅有关科室,已将婚姻、殡葬、低保等数据信息全部推送至政府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五类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尽可能缩短审批流程
  “对于群众来说,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便利;对于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手里权力大了,工作也会更加谨慎,审批时更是不敢出一丝懈怠,一直不断提醒自己,要对得起自己手里被赋予的权力。”说起审批下放带来的改变,新泰市民政局行政审批科科长范海燕深有感触。
  以低保救助办理为例,原来需要到村里申请,进行民主评议后,将齐全的材料进行提交乡镇民政办,再经过乡镇民政办和市民政局两次审核通过才能完成整个流程。
  由于全市20多个乡镇递交的时间很集中,一个个审核下来,耗费的时间也就相对较长。通过权力下放到乡镇后,将市级民政部门事前审核改为事后监督,只需乡镇民政办一级就可完成审批,大大提高了审批事项的办事效率的同时,整个工作的权责也更加明确。此外,申请人还可授权市、乡镇、村代办员进行全程代办,由代办员为群众跑腿办理,群众省时又省力。
  这样的改变源于新泰市民政局大胆作出的尝试。行政审批科牵头负责审批权下放代办工作。按照放权原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法律明文规定的由乡镇(街道)初审、调查审核、民政局审批决定、针对个人的事项,全部通过依法委托的形式下放到乡镇(街道)就近办理。
  为此,新泰市民政局制订出台《全市民政系统“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的监督管理办法,在集中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在20个乡镇(街道)及莲花山管委会设立21处民政贴心代办点,刻制公布委托事项专用章21枚,并确定21名首席代表。同时,与20个乡镇(街道)及莲花山管委会签订放权代办责任书,共下放乡镇(街道)审批事项12个大项、20个小项,代办事项13个大项,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真正实现“群众动嘴、干部跑腿、数据跑路”,有效解决了过去审批中流程过长、环节过多、效率不高的问题。如低保办理放权代办后,由55个工作日缩短到30个工作日,使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救助。
  基层政权科、社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城乡基层治理网格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新泰实际,城市社区按照每个网格150-300户的标准,农村及农村社区按照原村民小组的规模及标准,将社区、村划分为若干网格,实现社区、村的人、地、物、情、事、组织等全部纳入网格进行治理。目前,该市863个村(居)共划分网格3481个,配备网格管理员3481名、网格协管员5730名、网格信息员1190名,为实现“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提供了良好基础。
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管上
  放权后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监管。
  “行政审批权的‘下放’不等于行政审批权的‘解放’,恰恰相反,它意味着我们的责任更多了、更重了。”新泰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守元说。
  目前,新泰市民政局已制订出台相关文件,以及配套的监督管理办法,做到放权后,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管上,达到“事前办好委托、事中全面了解、事后强化监管”的目的。
  同时,针对放权后,如何落实到位的问题,市民政局还组织全市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进行专题业务培训。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要求,认真承接落实委托事项,做好与市民政局相关科室的委托下放代办事项对接,确保下放代办事项尽快审批办理。
  严格规范委托事项办理规程,明确审批流程、申请材料、审批时限等要件,防止超时限、额外添加审批要件等现象发生。
  乡镇(街道)在审批后3日内需将审批事项报市民政局有关科室备案登记。相关科室对委托事项案卷进行评查,查阅委托事项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核查委托事项的实施情况,做好委托事项的跟踪指导工作。对发现的行政审批实施中的不当行为,及时给予业务指导,确保下放代办事项监管不漏项、不缺位、不脱节。
  自开展“贴心代办,一次办好”工作至8月底,新泰市各乡镇(街道)共办理民政审批事项1511件,合格率、满意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