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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实施注销村、剥资产、强服务“三步走”

打造“财事两清”新型城市社区

2018-09-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戴章超 报道
  本报郯城讯 近日,郯城县郯城街道龙泉社区市民王安喜数着刚分得的3300元分红高兴地说:“今年比去年多分了一倍多,感谢社区党支部。”和王安喜一样,龙泉社区1600多名居民都领到了3300元的集体经济分红。这得益于郯城县在郯城街道龙泉社区实施注销村、剥资产、强服务“三步走”的村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与居民自治组织剥离制度。
  郯城县县委书记刘连栋说:“注销城中村,剥离村资产,开弓没有回头箭,必须把城中村的问题全部暴露出来、解决下来,才能让新型城镇化理念深入民心、落地生根。”
  郯城县在充分调研、科学规划的基础上,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撤销了原52个城中村建制,本着“有利于资源共享,有利于居民自治,有利于管理服务”的原则,以城区主次干道为界,块状式设立11个城市社区。
  城中村建制注销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继承主体尚未产生,社区以原城中村为单位,分五个步骤开展清产核资、折股量化,妥善处置集体资产。
  村集体有多少钱,有多少负债?这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通过招标竞标,聘请社会信誉好、审计评估资质全的外地中介机构承担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给了老百姓个明白。
  龙泉街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成立郯城县龙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集体资产谁来持股?
  龙泉街以居民户籍、履行居民义务和享受集体分配等情况为基本依据,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办法,逐村街制定股东资格认定办法,确定享受量化配股人员。
  对空挂户、外迁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特殊群体,专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定认股资格,认定结果张榜公示。
  “资产剥离后,村务是村务,公司是公司,效率高,效益好,2017年每股比2016年多分了1800元。”郯城县龙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经理赵青春说。
  郯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苗运全说:“村转社区资产剥离后,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不再负责集体资产运营,社区干部的主职就是抓党建、促服务。”
  郯城街道党工委挑选11名年富力强的中层干部分别担任11个城市社区党总支书记,选拔59名富有开拓精神的原村街党组织成员任社区党总支委员,下沉22名事业人员,招聘60名社区工作者,实现了城市社区服务专职化。每个城市社区每年配套专项服务经费31.2万元,确保城市社区“有钱办事”。
  在全面完成龙泉、张卸2个村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与居民自治组织剥离试点的基础上,郯城县又启动了9个社区19个原城中村的资产剥离工作,力争在2019年前将符合条件的村街全部完成集体经济组织与居民自治组织剥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