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视点

深化与台湾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

潍坊出台80条惠台新政策

2018-08-17 作者: 冯砚农 杨国胜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冯砚农 杨国胜 报道
  本报潍坊讯 8月14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潍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潍坊惠台80条措施”)有关情况。措施共80条,其中50条是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相关政策要求提出的落实措施;30条是根据潍坊市发展特色提出的鼓励、支持类政策。内容主要涉及经济交流合作、文化交流合作,以及台湾同胞在潍坊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等方面。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潍坊现有台资企业339家,其中12家台资企业入选山东省百强台资企业;拥有齐鲁台湾城国家级交流基地1处,省级交流示范点6处,鲁台现代农业、科技、职业教育等3个交流中心,设有海峡两岸(寿光)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已连续成功举办了23届鲁台经贸洽谈会,搭建了国家对台政策发布、两岸各界沟通对话、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潍坊惠台80条措施”中,结合潍坊“产业强市”建设,聚焦经济合作,着力为台胞全面平等深入参与潍坊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制定了措施29条。主要涵盖鼓励台资企业发展重点产业、设立中心平台、设立扶持资金、享受税收优惠、开展技术入股、设立科研机构、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政府采购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台商、台胞参与潍坊经济发展广度和深度,简化了台胞参与潍坊经济发展流程。比如,鼓励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积极参与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在重大项目筛选申报和相关资金支持政策方面,与本市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优化台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进一步简化台湾自然人股东身份公证,经潍坊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投资者身份证明,无需再作公证;全面落实台资企业“多证合一”,将45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不再要求台资企业提供关于整合证照事项的额外证明材料等。
  结合潍坊“文化名市”建设,聚焦文化交流,着力推动潍台文化产业等深入交流融合,制定措施14条。主要涵盖支持申报艺术类基金项目、台胞创作影视作品、鼓励台湾艺术家和企业来潍坊交流、台胞申报文化类奖项、聘请台湾教师来潍坊创业就业、鼓励台湾院校来潍坊办学、开展人才培训等方面,为潍台文化深度融合搭建了广阔平台。比如,鼓励台湾地区文艺工作者参加“风筝都文化奖”等相关文艺类评选活动;鼓励台湾艺术家在潍坊设立工作室(站);支持台湾文化艺术界团体和人士参与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
  结合潍坊“活力城市”建设,聚焦创新创业,制定措施18条,着力推动台湾同胞在潍坊学习实习就业创业享受同等待遇,主要涵盖台湾学生在潍坊就学、创业、就业、资金扶持、台湾人才参与大陆人才计划、台胞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为广大台商台胞创造了创业的舞台、就业的平台、施展的空间。比如,对创业资金不足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贴息;台湾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鼓励在潍坊工作的台湾专业人士申请参与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并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等。
  结合潍坊“品质城市”建设,聚焦生活便利,制定措施19条。着力为台湾同胞在潍坊居住生产、生活打造无忧软环境,主要涵盖台胞参选潍坊荣誉市民、简化台胞证件办理使用、参加工会及各类社会组织、在潍坊就医养老等方面,真正落实台湾同胞与潍坊居民享受全面同等待遇。比如,支持台商、台胞参选潍坊市荣誉市民并列席市人代会开幕式等重大会议;在潍台胞换领电子台胞证7个工作日内完成,便利台湾同胞往来;在潍坊居住的台湾同胞,纳入社区服务范围;在全市确定一批优质医疗卫生机构为台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开设“绿色通道”;在潍台湾同胞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健康指导、慢性病管理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