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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程建设项目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

2018-08-02 作者: 晁明春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7月31日,济南市在其政府网发布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对标国际营商环境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创新实施“减审批、并环节、优流程、缩时限、强服务、重事后、一平台”等举措,有效整合审批资源,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大幅度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该模式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济南市规定,“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以项目投资人自愿申请为前提,并由项目投资人作出相应承诺。该审批模式实行容缺受理方式,提前介入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工业项目、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改建、扩建项目从获得规划设计条件后)到获取施工许可证为止,政府审批时间分别不超过15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依法公示、评审、听证、招投标、建设单位按要求整改等时间不计算在内)。
  济南市将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之前的审批服务流程,整合归并为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和施工许可两个主要阶段。在设计方案联合审查阶段,“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不再进行设计方案咨询,可直接进入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并实行联合审查,同步办理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各相关审批服务部门(单位)将以“一张蓝图”为支撑,推行数字化审图,并按照设计方案联合审查要求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工业项目10个工作日内,其他工程建设项目15个工作日内),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
  在施工许可阶段,济南市将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人防审核、消防审核、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同步受理、限时依次发证的工作机制。设计方案公示期满无异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的,限时依次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人防审核、消防审核、施工许可证核发等手续。(工业项目5个工作日,其他工程建设项目15个工作日)并且,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施工许可证核发改为形式审查,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备案合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