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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优化旅游市场“软环境”

举报旅游违法行为,最高奖3万元

2018-07-1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纪伟 罗从忠
   通讯员 李然 报道
  本报日照讯 7月2日,日照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18年日照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围绕“旅游富市”战略布局,以“依法兴旅、依法治旅”为主线,以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手段,着力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完善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治理机制,加快形成日照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新合局,确保旅游市场秩序健康平稳有序。
  日照市将以属地管理为主,突出问题整治由牵头部门包保负责,分别制订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五项专项治理工程”,重点抓好“五线十点一片”区域和十项突出问题的治理。
  针对“五项专项治理工程”,在旅游安全、交通秩序、旅游市场价格、旅游行业、旅游购物店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在食品卫生、消防、景区道路交通、海上交通、大型游乐设施、海滨浴场等重点领域和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开展旅游企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加强对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范围内的人行道、绿道、盲道等区域违规停放车辆的管理,特别是加大对举牌揽客、兜售商品行为的整治力度,重点打击在主要交通路段强行拦截、纠缠尾追外地车辆等违法行为;重点围绕景区门票价格、停车场收费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宾馆、酒店住宿价格,餐饮价格、土特产商品价格及沙滩服务项目等价格明码标价情况,客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票价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非法转让、变相转让许可证,整治低档次经典无证经营、不规范经营,查出“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整治旅游道路、景区周边破损、不规范广告牌,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查处“黑车”、“黑导”和纵容导游人员私拿回扣等行为;组织开展购物点综合治理,从经营资质、店堂广告、产品标识、产品质量、商品价格、进货查验、商业贿赂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同时,为深入推进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提升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水平,日照市制订了《日照市旅游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制度(试行)》,将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旅游市场主体列入“红榜”,将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诚信守诺原则、弄虚作假的旅游市场主体列入“黑榜”。 
  对列入“红榜”的旅游市场主体,在一年的公示期内优先考虑纳入旅游线路推荐、对外交流、宣传营销等名册;在旅游各类资金奖励、补助等方面根据规定给予重点支持,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在相关从业资格审批环节,根据情况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在实施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认定守信激励情况作为融资授信的重要参考。对列入“黑榜”的旅游市场主体,在两年的公示期内限制经营旅游相关业务,实施行业禁入;对吊销旅游服务许可证的旅游市场主体,责令限期变更营业执照范围或者办理注销登记;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与旅游相关的政府采购活动;在申请政府性各类资金奖励、补助支持时,采取从严审核、降低支持力度或者不予支持等限制措施;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此外,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旅游经营,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严惩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活动、“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市场不法行为,日照市印发了《旅行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自7月2日至10月9日,对发生于日照市辖区内的旅游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无罚没款的或者案件行政处罚金额总额不足1万元,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1万元以上的按照行政处罚总额的10%给予奖励。被举报投诉人依法受到吊销证照行政处罚的,给予举报人3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