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深化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

2018-06-01 作者: 郑莉 通讯员 杨雪蕾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郑莉 通讯员 杨雪蕾 报道
  本报泰安讯 5月17日,泰安市文明办召开全市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推进会,就省文明办对泰安市2018年一季度文明出行测评问题反馈结果进行通报,并发布了《关于深化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据介绍,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的总体思路是,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倡导礼让斑马线、自觉排队、不乱闯红灯、乱扔垃圾、车窗抛物等为突破点,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城乡一体化推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公德意识,养成文明有礼的行为习惯,带动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全面提升。
  通过开展公共交通整治行动,做到主次干道、公交站点、医院、社区、车站、公园广场、商业街区、公共汽车、出租车等采取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等方式宣传展示文明出行公益广告;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城市街巷无机动车占用盲道、人行横道停车现象,无小商小贩占道经营现象,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无占用公共道路现象;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无不按规定道路行驶或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主要路口无行人、电瓶车和自行车闯红灯现象,无机动车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现象;公交车无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现象,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无不爱护环境卫生、在车内或向车外乱扔垃圾现象。
  通过开展公共秩序整治行动,做到火车站、汽车站大厅、景区入口有文明行为规范提示和引导标识;公交站、车站、主要交通路口有文明行为提示或引导警示标识;在社区、主要交通路口、公交车站向当地人问路,能友善或耐心热情回答询问;公交车站、汽车站、景区、商场(超市)、医院、电影院、博物馆或图书馆等文化场馆,无不排队、不遵守秩序或大声喧哗现象。
  通过开展公共环境整治行动,做到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城市街巷、公园广场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公交站点、车站无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争吵谩骂、打架斗殴现象;主干道集贸市场、社区无乱倒垃圾、乱堆乱放现象,无占道经营现象;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有序排队、无插队现象,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