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激励干部勇担当敢作为

为干事创业注入“强心剂”

2018-06-01 作者: 郑莉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郑 莉
    本报通讯员 付 刚


  “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完善干部一线培养选拔制度”“建立健全关怀帮扶机制”……5月21日,泰山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激励引导干部投身富强和美泰山区建设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注入“强心剂”。
  据了解,《意见》着眼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让担当作为者政治上受关注、工作上受支持、生活上受关心、精神上受鼓舞。同时,立足泰山区实际,突出在新旧动能转换、市区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拆违维稳等重点工作中识别选用干部等重点,树立激励担当作为的导向,释放鼓励干事创业的强烈信号。
  政治上高度关注,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内在动力。倡树鼓励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坚持创新为先、担当为重、实干为要,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平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完善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制度,坚持提拔重用干部向基层一线倾斜,向指挥部、项目部主阵地倾斜,对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重大专项任务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表现突出、特别优秀的按规定破格使用。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对在党的建设、信访维稳、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拆违创城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务晋升时优先考虑,实绩突出的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上重点考虑。同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对只守摊子不作为、敷衍了事慢作为、不守规矩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导向。
  工作上全力支持,调动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坚持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合理界定容错情形和条件,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不受影响;确需问责、处分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处理。建立澄清保护机制,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以及被恶意炒作和诽谤的干部,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属于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诬告陷害人责任。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干部考察考核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干部使用、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等方面予以倾斜,成绩靠后的延缓干部提拔重用,降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形成干部素质高低、工作好坏、作风优劣有考核、有评价、有说法的新机制。
  生活上关心关爱,为干部担当作为提供有力保障。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和带薪年休假制度,完善各项津贴补贴制度、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在政策范围内逐步提高干部报酬待遇。规范经济物质奖励,按规定做好公务员及时奖励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考核以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中位次靠前、前移幅度大、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获得各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干部职工,按规定用足用好政策,适时给予物质奖励。健全关怀帮扶机制,建立慰问帮扶制度,重点慰问急难险重一线干部及其家属,对遇到特殊困难的及时提供帮助,为干部放手大胆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精神上大力鼓励,营造勇于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定期谈心谈话,健全领导干部接受约谈制度,实行重点约谈制度,通过谈心谈话及时疏导理顺负面情绪,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突出荣誉表彰引领,开展“担当作为标兵”“干事创业先进单位”等评选活动,综合运用褒扬、嘉奖、颁发奖牌和授予称号等方式,对在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上获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大张旗鼓进行表彰,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及时发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典型,通过新闻媒体报道、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先进事迹,让担当作为、成绩突出的干部和单位更有尊严、更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