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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全省首推租赁住房建设用地

2018-06-01 作者: 肖芳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肖芳 报道
  本报青岛讯 近日,继出台全省首个住房租赁政策之后,青岛又在全省率先推出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通报,青岛现已初步选取部分人口净流入的区域,开展租赁住房集中建设试点,目前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这些初步选定的租赁住房集中建设用地分布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分别是:青西新区团结路项目,土地面积约13.5亩,初步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已于4月27日完成了摘牌和建设主体确定工作;市北区长沙路46号项目,占地面积约19.3亩,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李沧区衡阳路项目,占地面积约240亩,其中147亩可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可建设租赁住房约13.5万平方米;城阳区明阳路项目,占地面积约9亩,规划建筑面积约7080平方米。
  除集中建设租赁租房外,青岛还多种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房源。如开展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在审批程序、建设方式、产权管理、运营模式、监管办法、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探索;改建既有建筑增加租赁住房供应,计划将市北区人民路项目(原青岛大学四方校区),改造成约198套(间)租赁住房;分散配建租赁住房,加大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建筹力度,力争2018年新开工建设人才公寓10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70万平方米。
  此外,青岛还通过采取限地价,竞自持面积的方式来增加租赁住房房源供应,即:拍卖设最高限价,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但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出最高限价时,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竞报面积最高者为地块竞得人。目前,共有胶州、平度3宗地块成交,共竞自持租赁住房6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