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行业观察 产经

沂水首创食品安全“五职责任人”制度

2018-05-25 作者: 杨润勤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杨润勤 报道
  本报沂水讯 日前,沂水县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巩固深化提升食品安全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全省率先提出“五职责任人”制度。
  沂水县食药监局局长李振现介绍,《通知》在“落实最严肃的问责”中特别提到,要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和行政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上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五职责任人”制度,即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负责人、食安办主任、食药监所所长等5名责任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分工负责。通知要求要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着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