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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批复三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芙蓉街—百花洲、将军庙和山东大学西校区保护有“法”可依

2018-04-12 作者: 晁明春 来源: 大众日报
  济南老城一角。(资料片)
  □ 本报记者 晁明春

  4月10日,济南市政府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对芙蓉街—百花洲、将军庙和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三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批复。济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济南古城活力核心
  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为:东至县西巷、珍池街、西更道街、院前街一线,西临贡院墙根街,南至泉城路,北临大明湖路,总用地面积25.7公顷。按照《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层次和保护区划,该街区核心保护范围面积8.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7.2公顷。
  《保护规划》要求,对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要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加强引导、有效管理的总方针,形成融浓厚的济南传统商业文化、城泉共生的泉水文化、庙会民俗文化于一体的济南古城活力核心。要严格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历史风貌和各项保护要素,重点保护曲水亭街与曲水河、芙蓉街与梯云溪等南北向水巷构成的“街因泉走、水街共生”的传统空间格局,以及街区内泉池水体周围的环境与景观和“家家泉水,户户垂杨”人泉共生、紧密相依的历史风貌,重点控制府学文庙、百花洲、王府池子、珍珠泉群等重要节点周边的建筑风貌、高度与体量。核心保护范围内重点保护街区传统空间形态及建筑格局,建设控制地带内重点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体量、饰面材料以及色彩等。要整治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现状建筑,保持街区整体建筑风貌和谐。
  关于街区未来发展,《保护规划》提出,在依法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风貌的前提下,要加强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文化传承和展示,适度发展旅游休闲、特色商业和与传统文化相关的文化产业等功能。要加强街区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综合防灾体系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激发街区活力。
  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济南古城传统居住片区
  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为:东至鞭指巷,西临太平寺街、西城根街,南至泉城路,北临大明湖路,总用地面积16.08公顷。按照《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层次和保护区划,核心保护范围面积7.23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8.85公顷。
  对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提出,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总方针,形成展示多元宗教文化、传统商贸文化、特色民俗文化的济南古城传统居住片区。要严格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历史风貌和各项保护要素,整体保护街区与大明湖及护城河的关系,重点保护鞭指巷、西公界街、将军庙街、双忠祠街及众多文化资源点构成的“一纵、两横、多节点”空间格局,以及街区内泉池水体周围的环境与景观和“家家泉水,户户垂杨”人泉共生、紧密相依的历史风貌。核心保护范围内重点保持街区传统空间形态、建筑肌理及建筑高度,保持传统街巷原有的空间尺度及历史风貌,整治改造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和环境要素。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在建筑高度、体量、饰面材料以及色彩等方面必须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整治不符合要求的现状建筑,保持整体建筑风貌和谐。
  《保护规划》要求,在依法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风貌的前提下,要加强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文化传承和展示,适度发展旅游休闲、特色商业、文化展演和与传统文化相关的文化产业等功能。
  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打造多元建筑文化
  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为:东至趵突泉南路—山东大学第一附属小学西界,西至西双龙街—广场西沟沿线,北起泺源大街以南约160米的济南财经学校南院墙,南至经十路,包含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以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两个主要区域,面积约46.7公顷。
  按照《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层次和范围,该街区核心保护范围面积约19.9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26.8公顷,保护范围外围风貌协调区面积约41.2公顷。
  对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坚持遵循“保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和历史风貌的完整性、维持社会生活的延续性”的总方针,形成济南市展示近现代宗教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等多元建筑文化、高等教育文化的片区。要严格保护整体格局与公共空间,重点保护校园道路格局与形态,新建工程不得打破校园区方格网状的道路肌理,不得出现环状、放射状道路等。严格保护校园公共空间的边界与使用功能,不得改变校园中心绿地功能,并对相关基础设施用房进行风貌整治和景观遮挡。核心保护范围内重点保持街区校园十字轴线空间格局关系及重要文物建筑之间的对视关系,保持传统街巷原有的空间尺度,整治改造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和环境要素。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体量、饰面材料以及色彩等必须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以实现与核心保护范围之间合适的建筑风貌过渡。要整治不符合要求的现状建筑,保持整体建筑风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