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参与动能转换基金大有可为

2018-03-28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王来星

  壮大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我省设立的6000亿元规模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正是起着资金支撑的作用。作为金融体系的主体,银行业参与其中大有作为,但在“严监管”的背景下,银行参与动能转换基金需克服多层嵌套和资金退出路径不明确等障碍。按照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商业银行资金合法合规参与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将有力促进我省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从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规划看,从400亿元的引导基金到6000亿元子基金,规模不可谓不大。除了政府的资金,其他资金从哪里来?仅仅依靠产业企业资金明显不够。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截至2017年底,我国银行业总资产252万亿元,远超过其他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巨量资金,如果能参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山东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将起到巨大的作用。
  当前,“严监管”“防风险”仍是2018年金融业发展的主题,银行参与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需要经受更加严苛的监管。首先,银行出资需满足合规性要求。2017年11月17日,央行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其中第六条为抑制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目的在于防范多层嵌套造成的风险传染和降低市场融资成本。按照以往的管理,理财资金通过通道投资基金,存在三层嵌套,违反了上述《指导意见》。
  其次,银行资金投资缺乏明晰的退出路径。打破刚性兑付,投资人自己承担风险,符合资管业务的本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银行资金不同于风险资本,取得稳定的较低的收益是银行资金的诉求,银行资金如果在基金到期时没有明晰的退出路径,没有一定的收益保证安排,很难通过银行的风控审批体系。
  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吸引银行资金进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体现。基于当下的监管条件,前述障碍仍然有条件解决。
  解决多层嵌套问题。资管新规禁止三层以上的嵌套(含三层),契约型、有限合伙型和公司制基金等狭义的基金框架结构已经不合适。在子基金层面,可以考虑改用信托计划等广义基金形式。银行的理财资金不需要通道就可以参与设立信托计划,形成了事实上的二层嵌套,符合资管新规《指导意见》禁止多层嵌套的要求。
  设置明确的资金退出路径,给商业银行的资金适当增信。当前,我省正在公开征集基金管理机构募集社会资本出资,与引导基金一道成立母基金。在母基金的资金构成中,一部分由符合山东新旧动能转换要求的相关产业核心企业作为主发起人提供,另外由基金管理机构募集的其他社会资本实现,母基金投资依托产业核心企业,围绕产业延伸、整合、升级,通过投资培育形成产业集群。那么在子基金的构成中,如果商业银行参与进来,由核心企业作为社会第三方或项目端大股东对商业银行的资金进行适度的增信,如回购股权等安排,核心企业通过子基金进行产业投资布局,则具备一定的产业投资逻辑和可操作性。
  具体来看,在子基金层面,抛开狭义的基金概念,按照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信托计划实施,母基金作为信托计划的劣后级,银行资金作为优先级,由母基金参与的大型核心企业作为第三方对银行资金提供增信措施。在投资的决策上要符合新旧动能转换的方向,符合核心企业的整合诉求。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事关山东经济发展全局,是实现我省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的发展路径。对于金融业而言,瞄准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金融需求,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切实增强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引领性;对于政府而言,也要充分考虑金融机构的立场,帮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破解投资过程中的障碍。
  (作者系南开大学金融学博士,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