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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关注婴幼儿公共托育服务——

让儿童更幸福 让父母更安心

2018-03-14 作者: 赵琳 魏然 齐静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赵琳 魏然 齐静

  儿童是民族的未来、家庭的希望。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儿童托育全过程监管,一定要让家长放心安心。连日来,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聚焦0-3岁婴幼儿托育问题,提出要加快立法,推动儿童托育全过程公开透明。
托幼问题是影响
“二孩”生育的重要因素

  据统计,国家卫计委对2017年出生人口最低预测为2023.2万,而实际上2017年全年住院分娩数为1758万,比2016年的1864万减少106万,下降5.7%。
  “去年出生人口数不升反降,原因是多方面的。”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杨文委员分析,导致生“二孩”意愿不高的因素,一是时间成本,“二孩”的生养哺育占据育龄职业女性更多精力和时间,影响工作。第二是经济成本,由于0-3岁公共托育服务缺失,不少家庭只能聘请保姆、月嫂照料婴幼儿,家庭开销增多,致使一些人在“二胎”面前望而却步。
  “根据全国妇联的调查统计,有一半以上的一孩家庭没有生育‘二孩’的意愿,80%左右的父母在是否生育‘二孩’上,首先考虑的是托幼、入学等因素。”陕西省拍卖行业协会会长祁志峰委员认为,女性作为当前养育照料的主要承担者,其生育“二孩”最大的顾虑在于,在孩子0-3岁期间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照料孩子,这对她们的就业和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托幼问题是广大家庭普遍关注的问题。“二孩”政策实施以后,相当一部分家庭想生不敢生,就是担心孩子生出来以后没有人照顾。据相关研究测算,托幼问题如果得到妥善解决,二孩的出生率会提高8个百分点左右。
普惠性公共托育服务亟待加强
  “我国婴幼儿普惠性公共托育服务严重缺位。”杨文表示,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完备的0-3岁婴幼儿公共托育服务,有助于降低儿童养育成本,推动家庭与工作“双赢”。但当前我国公办幼儿园基本不招收3岁以下孩子,而由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办的托儿所又寥寥无几,众多婴幼儿入托无门。
  为此,杨文建议,加速发展0-3岁婴幼儿公共托育服务,推动“二孩”政策落实。“首先要明确0-3岁托育服务工作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杨文说,目前,我国0-3岁托育服务工作主管部门不明确,各部门职责相互交叉重叠,基本处于“都管都不管”的状态。建议尽快理顺关系,建立起由教育部门主导,卫计委、妇联、社区、托幼机构协同配合的托育工作管理机制。“特别是要尽快制定托育服务的政策法规,如托育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服务监管等,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要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公共托育服务投入机制。”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委员建议,还要尽快制定婴幼儿托育行业标准,在相关师资培训机构增加托育专业设置,促进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同时,加强监管监督,杜绝恶性事件发生。
婴幼儿发展规划有望年内出台
  “古语‘三岁看大’,道出了人生三岁前所受照顾和教育的重要性。”祁志峰认为,在婴幼儿托育仍处于“空白”的当下,应给予年轻妈妈更多关注关怀,“这关系到民族下一代素质的提升”。
  祁志峰说:“从孕育到生产,再到抚养教育一个孩子,需要大量育儿知识和方法,是一项非常讲究科学性的工作。”尽管目前我国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已由以往的90天延长至98天,但相对于家庭需求来说,时间还是比较短。
  “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需求,对职工产假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祁志峰建议,第一,适当延长产前和产后的休假时间,将女职工产假延长至1年,也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几种可自由选择的休假类型。第二,由政府倡导,保险机构设立关爱年轻妈妈的专项保险,让年轻妈妈幸福怀孕、无忧生产、安心育婴。
  多位委员呼吁,加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填补学前教育监管尤其是0-3岁婴幼儿托育监管的空白。对此,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委员表示,国家卫计委、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将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我国婴幼儿(主要指0到3岁)发展规划,制定行业标准,制定推动和支持婴幼儿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预计今年年内能出台”。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