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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渣工程”追责不能蜻蜓点水

2018-02-28 作者: 马涤明 来源: 大众日报
  □马涤明

  湖南省东安县一新修筑的水渠,被曝徒手可将水泥块掰下并捏碎,事件引发关注。26日,记者从东安县委宣传部获悉,目前已对施工及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并对三名主管单位负责人进行免职处理。(2月26日《新京报》)
  从媒体曝光,到当地对责任人追责,只经过了不到一周的时间,表面上看,效率挺高。可如果仅是追究主管单位具体责任人的话,显然做得还远远不够。
  明摆着的“豆腐渣工程”,明摆着的责任人,责任追究也不复杂;而不简单的问题则是,天下恐怕没有无缘无故的“豆腐渣工程”。
  我们都知道的一个常识是,“豆腐渣工程”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偷工减料、人为降低施工成本。偷工减料的目的,要么是相关方以此谋取不当利益,要么是工程经过层层转包之后,到了最后干活的那一层时,不偷工减料已经无利可图。这些问题则都关联着工程腐败的嫌疑,并且“豆腐渣工程”现象流行多年以来,公众早已悟出一些常识:每一个“豆腐渣工程”背后都有腐败的影子,每一桩偷工减料问题的背后,都少不了利益输送。甚至是,先有腐败,后有“豆腐渣工程”。很多的“豆腐渣工程”,问题暴露后,管理部门说法都是说“监管不认真”,但往往过一段时间一些官员落马后,真正的问题才会暴露出来——工程被某些官员拿去“腐败”了。
  建设工程领域素有“腐败重灾区”之说,这个问题,从中央到民间,一直是有共识的。建设工程领域不但贪污受贿问题高发,而且“豆腐渣”问题的花样繁多、手段雷人,什么不干胶糊墙缝、泡沫填充立柱、竹片替代钢筋、墨汁石缝以及“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等等,大有“艺不雷人死不休”的味道。如果说,“手捏成渣”这种“豆腐渣”并无太多新意,当地对这一事件的查处却有些“特别”——仅以具体责任人的免职而画上句号,而对于究竟是什么问题导致的“豆腐渣水渠”、工程招标是否合规等敏感问题却只字不提。如此这般,即便查处了几个人,公众舆论的疑惑能消释吗?
  平息舆论质疑,消除腐败嫌疑,最好的办法是信息公开,当地不会不知道这种常识。如果调查是负责任的,按理说,应当将工程招标过程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搞出“手捏成渣”工程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到底是什么样的企业?如何中标的?有无企业出借施工资质、投标造假,或与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串通以及官商勾结等问题?
  对公众舆论关注和质疑的敏感问题,官方调查时回避、绕着走,只一句“对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经调查,决定免去......”就算结束。这样的调查,未免过于简单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