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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火灾5人被行政拘留

2018-02-2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环泽 通讯员 季龙 张峰 报道
  本报滕州讯 2月7日,记者从滕州市公安局获悉,在滕州近期发生的一起火灾中,施某等5人因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1月29日16时35分,滕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辖区一单位脱硫塔着火。由于处置及时,当日下午17时29分时即将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滕州公安消防大队立即成立3个工作组,连夜展开调查。调查发现:火灾单位员工施某、侯某2人存在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行为;张某、陈某2名人员存在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行为;孔某存在过失引起火灾行为,以致造成了本起火灾。
  为惩治消防违法行为,滕州市公安局根据《消防法》,依法给予施某、侯某、孔某3人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给予张某、陈某2人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