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纪委书记述责述廉工作启动

2018-02-09 作者: 张蓓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蓓 报道
  本报潍坊讯 近日,潍坊市纪委以正式文件下发《关于开展县级纪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意见》,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责”“廉”主题、拓宽监督途径、深化自身建设为着力点,通过开展述责述廉工作,进一步激发县级纪委书记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督促县级纪委书记带头忠诚履职、清正廉洁,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
  述责述廉对象包括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市属各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和市直机关纪工委书记。述责述廉内容共包括12个方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情况;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开展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探索形成高效顺畅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情况;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特别是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开展经常性纪律规矩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监督情况;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情况;整治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情况;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监督的情况;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以及个人加强廉洁自律,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该项工作在潍坊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每年度安排一次。选择不低于总人数50%的县级纪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现场述责述廉,接受市纪委委员询问;其他县级纪委书记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一并接受市纪委全会民主评议。
  该项工作按照制定方案、撰写报告、现场汇报、询问点评、民主测评、结果运用等办法进行。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述责述廉对象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在述责述廉会议现场,述责述廉对象依次向市纪委全会报告;市纪委委员现场询问,市纪委常委进行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督促述职述廉对象加强整改,民主评议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