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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18年2月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8-02-0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关于政府工作
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省长龚正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加快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和谐美丽现代化强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关于山东省2017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8年
计划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东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山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山东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东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山东省2017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东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山东省2018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山东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山东省省级预算。
  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柏继民代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山东省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