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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日照构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长效机制

2018-01-30 作者: 高华超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高华超 报道
  本报日照讯 1月23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指明了方向。
  据日照市人社局副局长姚建伟介绍,根据《实施意见》,自今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强了基层岗位对大学生的吸引力。同时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加大基层教育培养力度、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注重拓展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等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尽快成长成才。
  同时,将多措并举打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通道。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战略;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等。
  《实施意见》还明确,将强化激励,打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加强基层高校毕业生待遇保障、优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顺畅流动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将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表彰奖励范围,对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敬业奉献、表现突出或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校毕业生适时开展评选表彰。
  近年来,日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健全完善创业扶持体系。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创业,2016年,日照市人社局会同发改委等16个部门制订出台了《关于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鼓励扶持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的政策措施,提出了在2016—2018年期间,引领300名左右大学生到农村创业。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对政策又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完善,在创业形式上,鼓励大学生担任科技特派员投入农村创新创业,鼓励各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兴办家庭农场,通过互联网志愿服务或兼职工作等多种形式为基层发展贡献才智。
  在平台建设上,加快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星创空间、农科驿站等建设,推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的创新创业平台。
  在补贴政策上,对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创办个体工商户并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房租(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在创业融资渠道上,鼓励各区县设立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引导国有、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申请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