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银川1月25日电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获悉,宁夏日前出台意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规定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原则上应当具备法学专业知识或法律职业经历,公安、国安、司法等部门领导班子应有法律专业人才。
意见明确,区市县党委政法委书记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其任免应认真执行干部双重管理有关规定。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应有一定比例的入额法官、检察官,院长、检察长原则上应当具备法学专业知识或法律职业经历。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应有一定比例的法律专业人才,局长由同级政府副职兼任。国家安全和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应有法律专业人才。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要进行有计划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
意见明确,区市县党委政法委书记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其任免应认真执行干部双重管理有关规定。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应有一定比例的入额法官、检察官,院长、检察长原则上应当具备法学专业知识或法律职业经历。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应有一定比例的法律专业人才,局长由同级政府副职兼任。国家安全和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应有法律专业人才。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要进行有计划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