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综合

岚山区检察机关助农民工讨薪维权

2018-01-16 作者: 丁兆霞 通讯员 孙晓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丁兆霞 通讯员 孙晓 报道
  本报日照讯 近日,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岚山区司法局、岚山区人社局会签工作文件,建立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机制,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胡日现等7位农民工成功追讨劳动报酬3.7万元。
  为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2月15日,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成立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小组,并畅通“96699”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充分运用支持起诉等职能,全力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并在此基础上推动此项检察监督措施常态化、制度化。
  为防范各类讨薪讨债群体性事件发生,该院提前摸底,及早应对,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信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等建立农民工讨薪讨债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对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线索,主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矛盾风险化解工作,依法支持当事人采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讨薪讨债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执行监督,加大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强化对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的执行监督,督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于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以及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岚山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构建检法司协作机制,依法帮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护权益,截至目前,已办理农民工工资支持起诉案件18件,依法为153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1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