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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

组织开展第三届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创建考评工作

2018-01-04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 近日,山东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创建考评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动文化强省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三届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创建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努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二、考评范围
  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不含经济开发区、高新开发区等),对照《第三届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考评指标体系》《第三届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县(市、区)考评指标体系》自愿进行申报,凡申报市、县(市、区)均列入考评范围。
  三、考评程序
  2018年1月中旬,各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送材料。1月下旬,委托第三方机构组成考评组,根据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并赴各申报市、县(市、区)进行实地考评;省直有关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对相关指标提供评价数据。第三方机构汇总部门评价、材料审核、实地考评和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得分情况,形成综合考评报告。根据综合考评情况,择优确定第三届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拟入选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请省委、省政府给予通报表扬,颁发牌匾、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部署。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创建考评活动是推动文化强省建设、促进我省文化繁荣兴盛的有力抓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各市要尽快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广大干部群众发动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广泛深入地开展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创建活动,使创建考评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的过程,成为服务群众、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过程。
  (二)确保考评质量。各市和有关县(市、区)要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适用性。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考评指标体系要求,及时提供考评所需相关数据,对约束性指标进行审核把关。第三方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办法和标准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点要随机抽取并做好保密工作,整个考评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严谨有序、科学准确。
  (三)严格考评纪律。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考评工作期间,一律自行安排住宿、就餐、交通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干扰和影响第三方机构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宴请考评组成员,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娱乐、健身等消费活动,不得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纪念品、土特产。对违反规定的市、县(市、区),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广泛深入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做好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请于1月10日前,以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形式(一式二份),将申请报告(含下辖县市区申报情况)通过机要交通寄至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参评材料。申报市、县(市、区)分别对照《第三届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考评指标体系》《第三届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县(市、区)考评指标体系》报送相关材料。请于1月17日前由市委宣传部统一负责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