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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天集中整治市容环境秩序

确保2018年元旦和春节秩序井然

2017-12-15 作者: 刘培俊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刘培俊
    本报通讯员 秦会勇

  2018年元旦临近。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都是泰安各级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12月14日,记者从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办公室了解到,2017年12月下旬至2018年2月下旬,共计60天,将围绕市容秩序、环卫保洁、户外宣传、户外广告、环境保护、渣土扬尘等工作,开展以“迎新春、净环境、提形象”为主题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深化长效管理,严防问题反弹,切实做好重大节日活动的保障工作,着力打造干净、整洁、规范、亮丽的城市环境。
  从此次综合整治内容上来看,将确保城区道路两侧无占道经营、倚门经营、店外堆放等行为,取缔露天烧烤、违章烧烤,科学调配力量,适当增强夜间巡查执法力量和整治力度。环卫保洁方面,延长作业时间,增加路面瞬间垃圾捡拾次数,加大机械化作业力度,根据天气状况调整路面洒水时间和频次,定期对路面、各类环卫设施设备进行冲洗、擦洗。
  严格把关节日期间户外宣传活动的审批设置工作,在城区内利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开展的各类户外宣传活动,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限、内容、设置要求开展。原则上只审批店铺开业、周年庆典等宣传活动,经审批同意后可以设置衬托节日气氛的灯饰及彩虹门等充气装置,严禁违规设置条幅、巨幅、彩旗、舞台、货物展示台等内容。
  全面清理整治违规户外广告,包括无户外广告设置手续,超出手续设置时限、数量和范围,内容低俗或不符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以及陈旧、破损、污浊、褪色、缺字、灯光显示不全等影响城市容貌的户外广告,重点整治夜间主次干道两侧违规设置摆放的落地灯箱广告。
  加大对商业活动噪声扰民的查处力度,严禁节日期间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等产生噪声污染扰民行为,对餐饮业户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油烟污染扰民,按照《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市级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倡议城区居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保持空气清洁和地面整洁,督促鼓励沿街商铺LED电子屏播出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语。
  严格查处施工车辆沾泥驶出施工现场以及渣土车遗撒泄露等污染路面的行为;严格查处沿街门头装修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高空抛撒和不设置硬质围挡等违法行为。
  此次活动重点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公游园周边以及重要景点周边的巡查整治,严查摆摊设点、尾随兜售和散发小广告等各类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增派保洁人员,加强对瞬间垃圾的捡拾工作。继续开展岱庙周边、通天街、红门等旅游景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重点部位和旅游景点线路周边的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展示泰城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