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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确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方案

2020年前重点企业全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2017-12-1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杨润勤 
   通讯员 赵洪涛 报道
  本报济南讯 12月5日,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印发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动方案,2020年前,全省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前的工作目标包括: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立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风险清单完成率达到100%,重点食品企业全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乳制品“食安山东”食品生产示范企业创建覆盖率达到80%,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大宗食品行业创建覆盖率分别高于生产环节平均创建水平10%、20%;风险分级评定准确率、“一企一清单”建成率、日常监督检查有效完成率和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完成率均达到100%。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省将大力实施生产经营全程控制。严把原料进厂关,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和保存;严把生产过程关,加强对投料混料、添加剂使用、杀菌消毒、灌装包装、冷链储运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管控;严把出厂检验关,加强实验室自检能力建设,加大检验设备投入,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水平;严把下游环节控制关,加强对第三方物流公司、销售代理商、商超等下游环节的管控,严格要求下游环节按食品标签要求进行食品运输、储存和销售,并实施全程温控记录;严把食品安全追溯关,企业应将出厂销售食品信息上传至省级食品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或在企业网站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严把食品安全自查关,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与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查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
  同时,省食药监局将对规模以上企业实行“一检三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综合考核及时公开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结果,推动“内部吹哨人”制度建设,主动发现“行业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