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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中院获评全市最佳文明单位

2017-12-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肖会 王希玉 王延利 报道
  本报聊城讯 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文明单位复核验收工作中以小组第一、山东省文明委网络评审全部合格的好成绩,被市文明委授予“聊城市2017年度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2017年以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并将创建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制订文明创建方案。全院各部门认真履职,团结协作,踊跃参加并圆满完成各项文明创建项目,使全院文明创建工作步入新台阶,取得新进展,彰显新成效。尤其在检查验收阶段,全院各部门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审判任务的同时,面对网络上传资料多、条目细、时间紧等不利情况,各相关部门努力克服困难,加班加点,将汇报材料进行详细分类,补齐短板,较短时间内就顺利完成了各项汇报材料的上报工作。由于汇报内容详实准确,材料数据分类规范,受到了评审单位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