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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对地方网约车细则作公平竞争审查

2017-12-11 作者: 江德斌 来源: 大众日报
  □江德斌

  记者获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已经就“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向相关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举报。而就媒体披露,目前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已经着手调查。(12月7日《法制日报》)
  我国是全球第一个网约车合法化的国家,获得各方赞赏,然而在新政实施的过程中,因为“地方网约车细则”过于苛刻,反而成限制网约车发展的“枷锁”。网约车新政实施一年多,效果不理想,暴露出的问题很多。在各地出台的网约车管理细则里,对司机户籍、营运车辆标准的要求太严苛,门槛太高,行业发展受到限制,打车难、打车贵等弊病重现。
  此次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乃是站在法律专业立场,审视“地方网约车细则”的违规之处,并申请依法进行调查,有助于推动“地方网约车细则”纠偏。事实上,2016年6月,国务院曾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但还是有很多地方政府无动于衷,无视“地方网约车细则”的弊病和负面影响,仍然固守垄断利益,阻碍市场创新精神。因此,确有必要对“地方网约车细则”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根据市场反馈信息,重新完善修订规则以维护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