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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文化英才

汪全胜:立法学领域辛勤耕耘者

2017-11-1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黄兰松

  汪全胜,1968年生,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谷穗越饱满越低垂,学识越渊博越谦逊。2007年初识汪老师时,我还仅仅是大一的学生,此时的汪老师已经是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法学院的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记得我第一次尝试带队做社会实践时,想找汪老师做我的社会实践指导老师,当把申请材料交给汪老师时还担心其不屑于看这拙劣稚嫩的文笔,肤浅、缺乏逻辑性的内容。汪老师把资料从头到尾认真地看了一遍,对选题作了整体的肯定,一一指出了可以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正如麦金西所言:“时间是世界上的一切成就的土壤。时间给空想者痛苦,给创造者幸福。”汪老师就是会抓住时间的幸福创造者,他善于合理安排时间,在有限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大量工作。一方面,其近十几年来一直任学院的行政职务,同时兼任着中国立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理学会副会长、山东省立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入库专家、山东省委省政府法律专家库专家等,把整个法学院管理得井井有条,社会事务处理得当;另一方面,为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上课一丝不苟、生动精彩、学识渊博,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名师。截至目前,他已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10余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在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出版《立法听证研究》《制度设计与立法公正》《立法后评估研究》《法的结构规范化研究》等学术专著7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得各级科研奖励20余项,其中省社科一等奖2项。作为立法学专家,应邀参加威海市、广州市、山东省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立法活动,主持了多项法律法规的立法后评估课题,如《高等教育法》《体育法》《学位条例》《山东省旅游条例》《山东省科技法规体系》等的立法后评估研究。
  谆谆如父语,殷殷似友亲,汪老师用德和才让我们对其始终心生尊敬,也影响着我们成为社会上有价值和受欢迎的人。博士刚入学时,我对待如何做学术还没有清醒的认识,写作方法和写作技巧也处于摸索阶段,比较迷茫。汪老师以足够的耐心让我一步步成长,在这个过程中,他把自己的写作经验一一传授于我,包括如何搜集资料、如何阅读文献资料、如何选题、如何确定提纲、如何论证自己的观点等等。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进步很快,现在不仅能够独立做学术,还已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并马上也将成为一名高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