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以上项目413个,撬动投资710多亿元

大项目成投资增长支撑点

2017-11-14 作者: 纪伟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纪伟
    本报通讯员 秦绪杰 张玉萍

  今年前三季度,日照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24.25亿元,增长14.4%,居全省第二位,分别高于全国、全省6.9和6.4个百分点。其中,大项目的快速推进成为日照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有力支撑。11月10日,在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日照市发改委对该市前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和促进投资采取的主要措施进行了解读。
重大项目快速推进
  前三季度,日照市大项目发展态势良好,亿元以上投资项目413个,同比增加59个;完成投资710.35亿元,同比增长14.4%。重大项目的快速推进,对日照市投资的支撑和拉动作用明显,为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提供有力支撑。随着“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头号工程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大,拉动作用明显。日照市道路、水利、生态环境、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快,前三季度完成基础设施投资318.31亿元,同比增长42.8%,拉动全部投资增长8.2个百分点,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57.4%。
  同时,投资加快向服务业调整,投资结构进一步改善,第三产业完成投资773.17亿元,增长28%,快于日照市投资增速13.6个百分点,成为带动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投资结构进一步改善,三次产业投资比重由去年前三季度的2.4:45.5:52.1调整为今年的2.3:39.3:58.4。房地产投资、销售同步发展,去库存效果明显,日照市前三季度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2.75亿元,同比增长19.9%,高于全省11.1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153.0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5%。截至9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3.2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1.4%,商品房库存消化速度进一步加快,去库存成效显著。
筛选储备项目“早半年”
  今年5月,日照市发改委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的指导意见》,围绕7个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其中,提前半年筛选储备项目、市县打捆推进PPP等创新性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
  本着“早半年”原则,提前筛选储备项目,坚持干着今年、备着明年。从每年7月份开始,就组织区县、园区、市直部门、国有平台筛选提报下年度重点项目,尽快办理完善手续,确保12月底前把“盘子”定下来,为项目建设、对上争引、PPP合作等赢得主动。每年确定100个左右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的市重点项目,分级分线包保推进。其中,市级项目每年确定15个左右,由市领导包保,其他项目由区县负责包保推进,通过压实区县、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确保了项目投资按时间进度落实。每季度都开展现场稽查,全程覆盖管控服务,对项目真实性和可行性、手续办理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形象进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做到“五必查”,并将困难问题汇总,提交包保领导和部门研究解决。
  以“选择日照”为主题,大力推进与大型央企、百强民企、世界500强等战略合作,今年开展了专项“三招三引”行动,以战略合作、项目建设等形式引入优质资源。8月初举行的招商引资项目集中签约仪式,现场签约项目32个,总投资1128.67亿元,涉及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康养、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领域。同时,继续深化、扩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合作模式。目前,PPP项目库储备项目70个,计划总投资857.6亿元,拟引进社会资本714.8亿元,并创新提出市县项目打捆推进PPP的做法,对区县层面难以单独推进的PPP项目,由市一级牵头打捆、寻求合作。
加大民营企业扶持力度
  日照市发改委副主任卢东磊介绍,虽然今年前三季度日照市固定资产投资成果喜人,但目前投资运行中还需重点关注民间投资增幅回落较大、民营企业投资资金短缺等问题。1月-9月,日照市完成民间投资下降4.6%,低于全部投资19个百分点,分别比上半年、去年同期回落22.7和19.2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57.7%,分别比上半年、去年同期回落3.7和11.5个百分点。日照市银行新增贷款大多投放到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民营企业旺盛资金需求远远得不到满足,明显影响了项目投资进度。1月-9月,在建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增长8.6%,低于投资增速5.8个百分点,其中,项目投资主要资金来源的自筹资金仅增长1.2%。
  同时,由于国家政策收紧,政府和平台公司融资形势严峻。今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文件,强化对地方政府融资监管,坚决叫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以及通过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引导基金、PPP等方式变相举债行为。在“防风险”大形势下,政府和平台公司融资渠道将进一步收窄,这使大量政府负有提供责任的项目面临较大资金缺口,制约了投资增长。
  下一步,日照市将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外行业、领域、业务等,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一视同仁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在土地资源使用、政府资金安排、信贷支持上保证民企与国企享受同等待遇。鼓励支持民营资本通过出资入股、股权收购、股权置换等形式,参与日照国企改制、重组,建立健全合理分红制度,保障民间资本股东权益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