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贫困户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

2017-10-2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高田 张博 报道
  本报聊城讯 10月20日,记者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了解到,为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该区下发居民医疗保险精准扶贫意见,将对扶贫对象在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分别支付比例由60%、70%、80%分别提高到70%、80%、90%,以减轻贫困户病患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开发区户籍贫困人口数3773人,因管理贫困人口数比较多,为防止居民医保待遇冒领,开发区相关部门开发再次报销管理系统,加强扶贫办及社保处两部门信息监督及沟通,实现信息共享,杜绝居民医保待遇冒领现象的发生。开发区对贫困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新增人员及时录入系统,对已脱贫的扶贫对象,在系统中进行注销。
  开发区扶贫对象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有了明显提高,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即扶贫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由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900元,减半为100元、250元、450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再减半,第三次住院的,不再设起付标准。
  开发区统筹协调推动医保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落实扶贫对象的医疗待遇,进一步简化经办流程,及时报销医疗费用,切实减轻个人医疗费负担,为扶贫对象提供优质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