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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后打击腐败高官重点是三类干部

2017-10-20 作者: 张春晓 代玲玲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张春晓 代玲玲
         赵洪杰

  10月19日上午,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杨晓渡在十九大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说,十九大闭幕后,新的巡视要展开。目前在整治奢靡浪费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要进一步下工夫纠正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杨晓渡介绍,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开展了12轮,共巡视了277个党组织,对16个省区市开展了巡视“回头看”,对4个中央单位进行“机动式”巡视,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全覆盖,并形成了全国巡视巡察“一盘棋”。
  对反腐败斗争的评价,杨晓渡说,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态势,今后要保持恒心和韧劲,以坚韧不拔的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夺取压倒性的胜利。在回答记者关于十九大以后中央纪委打击腐败高官工作的重点在哪里时,杨晓渡表示,十九大后,将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中央纪委打击腐败高官工作的重点仍然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并且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交织的是重中之重。
  对于记者关心的明年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中纪委工作会不会有变化,杨晓渡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这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在党委领导下,纪委和监察委合署办公,反腐败的力量更集中了,反腐败覆盖面更宽了,纪委和监察委的责任更重了,工作也会更加有效。
      (本报北京10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