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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个经济薄弱村,集体收入上不去怎么办——

引项目,为贫困村发展“充电”

2017-10-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单辰 报道   寿光化龙镇小王村的光伏发电设备安装现场。
  □ 本 报 记 者 戴玉亮 单 辰
    本报通讯员 刘相武

  9月27日上午,寿光市委农工办的工作人员来到稻田镇,协助该镇多个光伏扶贫项目村的村干部,考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的安装地点。
  “光伏发电板、支架等设备必须安装在坡度适中、表面平整、承重能力达标的屋顶朝阳面,其发电效率才能达到最大化。”农工办主任王立新说,稻田镇项目村的部分村委房顶,因建筑结构不符合设备安装要求,需要重新考察安装位置。
  “经过前期沟通,已有几个村确定了村委周边工业厂房房顶符合安装条件,现正在进一步协调中。”王立新说,在村委和厂房产权人双方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光伏设备的安装调试将很快提上日程。
  2015年以来,寿光市财政每年列支680万元,对全市村集体年收入不足5万元的行政村进行资金补助,有效保障了村集体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然而,单纯的资金补助可缓一时之急,却难解其长久之困。
  拨资金不如引项目。“让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实现自我‘造血’功能,才是让其从根本上脱贫的长久之计。”寿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逢春说,2017年寿光市农村扶贫工作组进驻各村进行摸查调研后,制订了一系列的扶贫措施,光伏发电项目便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
  确定帮扶思路后,寿光汇总了全市各镇街辖区内的行政村年收入情况,统计出共计156个村集体年收入低于3万元的经济薄弱村,确定为光伏扶贫项目村。该项目引入后,项目村每年可从中全额获益,自我造血、主动创收。
  “市财政拨款,在每个项目村投资26万元,为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共计拨付4000余万元。”寿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丁平说,设备安装需要每个项目村提供270平方米的安装面积,优先在各村委房顶安装,不符合安装要求者,可协调考察周边建筑。
  “只有拥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等证件的正常建设用地才符合考察要求。”王立新说,此外安装地点还要符合基本技术要求,包括坡度、承重程度以及朝向等。
  作为项目村之一的孙家集街道张家寨子村,有252户900余口人,村民大多有着体面的收入,可村集体却连年“挨饿”。2016年,张家寨子村账面上的全年收入仅为46.3元,是名副其实的村集体经济空壳村。
  在仔细考察选址后,张家寨子村在全市第一个安装了光伏发电设备,同步并网发电,村党支部书记张士刚也成了寿光光伏扶贫项目的首个“吃螃蟹的人”。
  “每度电收益为0.85元,设备年发电量在5万度左右,一年净收益4万多元,全额归村集体所有。”张士刚计划着,他要用这部分资金为村里添置一台净水设备,剩余款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前期征集群众意愿的时候,绝大多数人提出净水设备的要求,这下很快就能解决了。”张士刚说,光伏项目进了村,村民们都很高兴。从设备运进村到安装调试,很多村民都全程跟着,一直到并网发电。
  如今,经济薄弱村组织“无钱办事”、运转全靠补贴的状况,一去不返了。“优化市财政扶贫补助方式的目的,就是变‘授鱼’为‘授渔’。”张逢春说,光伏发电项目设备质保期25年,享受国家政策补贴20年,相当于给村里留下至少20年的稳定收益。
  “这等于给村里留下了一本每年定期打款的存折。”同属光伏扶贫项目村的化龙镇小王村党支部书记王育才说,村集体的“家底”厚了,老百姓的钱袋也会鼓起来。
  据了解,目前营里镇、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和洛城街道等镇街(区)的项目村光伏发电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毕,其他村的设备安装正在进行中,预计10月中旬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同步并网发电。另外,在光伏扶贫项目的带动下,各镇街又自行投资1700多万元,为其他相对薄弱的村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备或新上了其他“造血”项目。
  “年内全部消除3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空壳村,是我们的目标。”丁平说,寿光设立了1000万元的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对市场前景良好、效益比较可观的致富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另设立发展集体经济进步奖,对上年度村集体收入不足10万元、本年度增长2万元以上的村,按照增长额的1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