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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排查“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隐患

淄博曝光41193起交通违法

2017-09-26 作者: 冯磊 通讯员 罗苓秋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冯磊 通讯员 罗苓秋 报道
  本报淄博讯 自7月底以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开展了隐患歼灭、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共治合成“四个攻坚战”行动,充分发挥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四站”作用,严格加强“四车”(“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进行重点监管,集中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四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曝光41193起交通违法。
  行动中,淄博市公安交警部门对全市存在三起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进行了研判分析,截至目前,共涉及全市796家运输企业、5985辆车、41193起交通违法。其中,旅游客车有7家运输企业、19辆车、67起违法行为,公路客车有1家运输企业、3辆车、14起交通违法行为,危化品运输车有98家运输企业、783辆车、3976起违法,重型货车有690家运输企业、5180辆车(其中,2771辆重型货车已收到处罚决定书,未到银行缴纳罚款)、37136起违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及的运输企业、车辆、违法起数进行公告曝光,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运输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的理念,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迅速消除交通违法行为,整改交通安全隐患。
  记者在淄博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重点企业及驾驶人,涉及的所有车辆将被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全市20余处交警执法站和60余个交警中队每天查处;并停办相关企业车辆、驾驶证、禁区通行证等业务。同时,作为重大交通安全隐患车辆,在淄博市多条国省道禁行,并抄告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等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和责任追究。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严格加强“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的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源头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