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扶贫

潍坊市创新构建“3+1+1”兜底保障政策体系

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

2017-09-2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 报 记 者 宋学宝 都镇强 
    本报通讯员 李 昕 张 洋

  昌乐县贫困户赵桂香老人,因患心血管疾病在昌乐县人民医院住院,住院期间医疗费总计18361.44元,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报销后,个人自费仅交375.54元,自负比例约为0.2%。“多亏了政府扶贫政策好,让俺看病花钱少了。”赵桂香感激地说。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潍坊市围绕“两年基本完成贫困人口脱贫任务、三年全部兜底脱贫”的任务目标,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力度,脱贫攻坚首战报捷。
  为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在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各项增收措施的同时,潍坊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一方面从稳定实现贫困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倒逼,另一方面从贫困群众最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顺推,以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教育、住房安全基本实现“零支出”和减少因灾致贫返贫现象为目标,制定出台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暂行办法》《贫困户学生资助暂行办法》《贫困户危房改造暂行办法》,实施了民生综合保险工程,扎实推进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两线合一”,形成“3+1+1”兜底保障政策体系,为构建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不返贫打下了坚实基础。
  教育方面,通过对学习和生活的全面资助,让贫困户家庭学生无负担、平等、有质量地接受各阶段的教育。目前,已累计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7295人次,资助金额722.4万元。
  医疗方面,为63959名贫困户投保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通过已于7月10日在全省率先开通的“一站式”结算系统,让贫困人口住院个人累计负担费用低于医疗总费用的10%,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住房方面,树立危房贫困户绝对不能脱贫的理念,将其作为贫困户脱贫“一票否决”事项,在不增加贫困户经济负担的情况下,保障其基本的住房条件和住房安全。在7月底已完成33户已脱贫户和37户未脱贫户危房改造的基础上,剩余41户未脱贫户危房改造9月底前可全面完成。
  在潍坊市6.7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丧失和无劳动力的占66.3%,1-2人户占73.4%,55岁以上的占54.6%。贫困人口年龄偏大,大多年老体弱,缺少劳动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差,就算脱贫也极易因灾返贫。结合这一现状,潍坊市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防灾减损中的积极作用,实施了民生综合保险工程,为有效解决“因灾致贫”问题提供坚实保障。
  潍坊市民生综合保险包含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家庭财产险两个险种,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元,家庭财产险保费标准为每户每年2元,居民人身伤亡最高赔付12万元,家庭住房损失最高赔付6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对象每户保险金额在普通群众基础上上浮30%。2016年7月1日在全市范围实施以来,共立案718起,结案622起,赔款290余万元。
  今年省扶贫办推广潍坊市经验,以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名义,在全省推广扶贫特惠保险。潍坊市在实现全民民生综合保险的基础上,按照每人10元、每户10元的标准,为贫困人口再投保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家庭财产险,实现贫困户受灾后享受“双保险”,最高赔付额分别为35.6万元、14.8万元,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
  此外,综合考量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城乡低保补助率、城乡低保比等,潍坊市按照民生保障指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和农村低保标准达到省定扶贫线3509元以上的要求,稳妥推进农村低保人口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目前,该市中心城区和诸城、寿光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900元,其他县市提高到不低于3800元,全部高于2017年省定扶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