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

让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落地生根”

2017-09-22 作者: 田可新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田可新
  
  2013年,在济务工的梁红梅申请了公租房,“能把家安在济南”成为了这位来自德州的农民工最迫切的希望。希望一步步变成了现实,她选到了济南清雅居一户60平方米的公租房,并于2015年中秋节前入住。
  “两室一厅,有独立卫生间,房租每月252元。花费比以前少,条件却好多了。”日前,已经在济南打拼15年的梁红梅告诉记者。
  济南市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3年来,近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在济南圆了住房梦。而这也正是济南市全力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有力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一个缩影。
  为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济南市逐步取消定点学校,让所有中小学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又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由原来的“五证”简化为“四证”,取消原来需要开具的“原户籍所在地放弃义务教育的证明”,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全市共接收农民工子女13万余人,占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总人数的30%以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济南接受义务教育率达到了100%。  
  济南市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落户难题。今年8月10日,济南市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新政,降低迁移落户标准,实行居住就业落户、取消政策落户附加条件限制,放宽人才和夫妻投靠落户条件,有序放开租赁住房和亲属随迁落户。自新政策实施以来,截至9月7日,已解答群众咨询2万余人次,受理各类户口申请迁移人员1.3万余人。
  “受理群众来电、来访共6万余件,其中电话3.4万个、来访2.6万人次……”这是济南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制度,并在原有15个窗口的基础上,增设了市法院“诉讼服务”窗口,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清欠办和法律援助窗口一起,形成了劳动维权一条龙服务。此外,济南市在全市146个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都设立了农民工就业维权服务窗口,全市4695个行政村和534个社区都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