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思想纵横

新经济的中国特色

2017-09-06 作者: 夏林 来源: 大众日报
  □夏林

  中国“新经济”发展,不仅要依靠市场内生力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通过先行“试验区”和“开放试点”等举措,引导新经济发展所急需的市场资源在平台范围内聚集,从而为要素集聚和产业集聚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深入发展的背景下,欧美日等主要发达国家及地区的“新经济”产生于信息技术大规模应用背景下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驱动。目前,新经济已由技术变革层面逐步扩展为企业运行、产业融合、社会生活甚至人类交往的各个维度,正陆续凸显其推动产业融合、经济转型升级以及社会变迁进步的巨大能量。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必须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就中国来说,“新经济”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经济新常态的体现及以信息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等为主要方向的经济形态,正引领着中国经济高端转型和高端升级。
  然而,由于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战略上与发达国家存在显著差异,中国“新经济”的发展正处于特殊的宏观背景中,面临着与符合中国国情相匹配的内在要求,从而面临着一些现实国情问题。譬如,相比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而言,中国“新经济”发展所需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平台积累还不够,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的措施效果还不明显,传统经济体量太大,转型升级的形势较为严峻,等等。因此,中国“新经济”的发展应统筹考量我国“新经济”积淀的发展基础、变迁的发展模式、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当前“新经济”发展的形势和使命等国情因素,走中国特色的“新经济”发展道路。笔者认为,这主要包括如下四点:
  中国“新经济”要更加高效地激活和积累创新要素。虽然我国新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发展起步晚、起点低、底子薄且行业、地域水平差距较大,我国新经济的快速发展依然面临很大掣肘。一方面,近年来国内“新经济”的表现形态日渐丰富。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新技术运用于国民经济各领域,进而衍生出电子商务、网络叫车、慕课、移动办公、互联网金融、智能家庭、远程医疗、网络旅游等众多的新业态。而另一方面,促进“新经济”快速发展的要素还呈现出明显稀缺的状态。不论是高质量的人才资源,还是技术、信息和知识的积累,不论是行业管理、业务准入、金融支持的制度供给,还是创新主体激励、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保障,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绝对层面和相对层面都有较大差距。这也意味着,推动中国“新经济”发展,要更加高效地激活和积累创新要素,深化创新要素层面的供给侧改革还有更大的作用空间。
  中国“新经济”在中短期内应更多服务于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一方面,发展“新经济”不仅能合理创造新供给、新消费与新投资,大力推动消费结构升级,不断满足消费者日益变化与升级的新需求,而且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充分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激发经济内生性增长动力,这样,既可进一步增加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能够从整体上提高企业、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全球竞争力。另一方面,自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以来,我国不仅面临着产能过剩较为突出、结构问题不断凸显、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尤其是传统经济运行模式与经济增长方式动能不足等问题,而且还面临人口红利期结构、比较优势逆转、经济增长潜力下滑的困境。一般来讲,经济发展必定会出现新旧动能的迭代更替,当传统动能陆续由强变弱时,就应积极探寻新动能,促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进而推动新动能“异军突起”和传统动能转型升级,逐步产生新的“双引擎”,以推动经济持续增长、跃上新台阶。这也意味着,在双重使命下,中国“新经济”发展战略应当有所侧重,中短期内“新经济”要尽快服务于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而发达国家“新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经验更多适用于中长期战略。
  中国“新经济”发展应特别强调行政特许权的关键性作用。依靠市场内生力量来发展“新经济”是全球主要发达国家“新经济”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路径,但对于仍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的中国的产业发展水平来说,完全依靠市场自生能力将难以实现发展阶段的跨越。中国“新经济”发展不仅仅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要突出强调政府的作用,特别是行政特许权的作用。这不是否认“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依靠市场的自生能力,而是由于路径依赖性的存在,中国产业经济的发展变迁与政府“看得见的手”是相伴相随的,毕竟,在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影响突出。政府特许推动往往是先导性力量,依托中央授权承担“新经济”发展的平台,不论是新技术平台还是新业态平台,抑或是新商业模式平台,往往产生较大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先行的“试验区”和“开放试点”会引导“新经济”发展所急需的市场资源在平台范围内聚集,从而为要素集聚和产业集聚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也意味着,在“新经济”集聚形成初期,在创新要素还相对稀缺阶段,中国在“新经济”发展的产业布局方面要有所侧重,强调行政特许权的关键性作用,这体现在依靠政府特许权所形成的外在推动力来实现集聚平台在中短期内的突破性发展,为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缓解过剩产能开拓新的空间。
  中国“新经济”发展应在区域和产业层面遵循均衡发展战略目标下的非均衡发展策略。首先,应细化重点领域,分层分类,扶持方向和力度有所侧重。根据当前我国新经济发展的特征以及各地有关产业发展的实际,可将新经济重点发展领域划分为引领制造业发展趋势的领域(机器人、3D打印、智能传感器)、制造与服务相融合的领域(智慧照明、移动医疗、车联网等)、跨界融合催生的新型服务业态(网络视听、互联网金融等)三大类,且紧紧围绕不同领域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逐步健全新经济发展的具体领域与内容。此外,要对新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进行明确区分,在坚持需求导向的基础上,逐步解决实际问题。应鼓励先发地区进一步强化,其他地区层级推进。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实力较强和高端产业基础较为扎实,因此,应因业施策,就新经济不同行业的发展特点与实际需要,制订接轨全球且符合国情的特殊政策与专项管理办法。而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基础相对较弱且劳动密集型产业较多,因此,应依靠新技术对传统业态、商业模式、产业进行“现代化改造”,进而使之转型升级。当然,对于中西部地区尤其是中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的直辖市、省会城市及重要城市,亦可指定相应发展规划,抢抓新经济发展的机遇。但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在发展新经济方面应秉持分类推进的发展思路,对初创期企业应基于源头上宽容行业分类、身份确认等问题,而对成长期企业,应妥善解决发展瓶颈问题,至于成熟期企业,必须要强力维护公平环境,大力支持企业提升能力,做大、做优、做强。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