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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报销”解决贫困残疾人看病后顾之忧

2017-08-25 作者: 郑莉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郑莉 报道
  本报泰安讯 8月15日,记者从泰山区残联了解到,泰山区政府高度重视贫困残疾人就医问题,对残疾人贫困户重大疾病实行“三次报销”,报销后自付比例降低到3.6%左右,解决贫困残疾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残疾人脱贫奠定强力基础。
  据介绍,泰山区去年10月在全省率先出台扶贫开发临时医疗救助《实施意见》,由区财政列支临时医疗救助资金,对残疾人贫困户重大疾病实行“三次报销”。具体工作中,对残疾人贫困人口医疗门诊及大病住院产生的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第一次报销后,区民政按照医疗大病救助办法进行第二次报销。两次报销后,仍无力全部承担剩余医疗费的残疾人贫困户,可提出临时医疗救助申请,经各社区、村初审,街道镇相关部门审核复审,区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并进行公示后,给予不低于70%的医疗报销,实现了“三次报销”。经过三次报销后,残疾人贫困户大病医疗费用自付比例降低到3.6%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