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好气质”获奖1677万元

2017-08-09 作者: 张晓帆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晓帆 报道
  本报青岛讯 省环保厅日前发布今年上半年全省17城市生态补偿资金奖惩结果,青岛市获奖1677万元。
  按照省环保厅公布的今年上半年全省17城市空气质量排名,青岛“蓝天白云 繁星闪烁”天数全省排名第三。此外,今年4—6月份,青岛“蓝繁”天数91天,在全省排名第一,无重污染天气出现;1—6月份,青岛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同比均有改善,为2013年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按照山东的“气质”考核机制,自今年4月1日起,“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首次被纳入空气质量考核指标中。单位浓度生态补偿资金系数由40万元提至80万元,对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由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且下一年度享受“免试”。同时,在考核机制中,新增了单项因子达标奖项,即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