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问责典型问题

2017-08-04 作者: 刘涛 通讯员 马春红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刘涛 通讯员 马春红 报道
  本报泰安讯 7月31日,泰安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问责典型问题。
  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小井分校(泰山区上高街道小井小学)校长、党支部副书记赵晓兵因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被问责。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该校违规向教职工发放购物卡、日常生活用品等。赵晓兵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登亮(兼任新泰市太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党工委书记)因用公款违规宴请等问题被问责。2015年5月,新泰市交通运输局在青云山庄违规公款宴请;并存在公款购买礼品等问题。刘登亮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阳县华丰镇文教卫生党总支书记、教育办公室主任陈浩因下辖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被问责。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华丰镇高村中心小学违规向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及实物。陈浩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