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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完善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

2017-07-26 作者: 刘磊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刘磊 
  通讯员 王建军 报道
  本报淄博讯 7月18日,记者了解到,为实现常态化、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不断强化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引导、管理监督和关心激励,淄博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谈心谈话的方式及组织、程序、内容等进行了明确规范,进一步畅通了组织与干部的日常联系渠道,为实现把干部情况掌握在平时,把干部难处关心在平时,把干部问题提醒在平时搭建了平台,为考察识别干部、分析研判班子提供了重要参考。
  《意见》对谈心谈话的具体方式和组织开展进行了细化,指出既可以集中时间专门进行,也可以结合年度考核、专项考察等工作开展,增强了谈心谈话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同时强调谈心谈话本质上是一种组织行为,必须坚持必要的谈话形式,《意见》明确指出日常谈心谈话一般一对一进行,接受约谈、反馈谈话、提醒谈话等一般安排1名工作人员陪同,在指定地点进行,进一步增强了谈心谈话的严肃性。
  记者了解到,《意见》将谈心谈话分为提出对象、拟定提纲、制定计划、汇总情况、提出落实措施建议五个环节,并对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比如在拟定谈心谈话提纲时,要求必须体现差异性,要在详细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性格特点以及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巡察中掌握的情况、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和有关信访举报反映情况,认真进行综合分析,区别不同情形确定谈话要点,确保谈心谈话有深度、有针对性。
  同时,《意见》对日常谈心谈话、主动约谈、接受约谈等不同情况下,应把握的谈心谈话重点进行了详细规定:日常谈心谈话重在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及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主动约谈要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干部正确正确认识、积极面对;接受干部约谈重在听取干部心声,鼓励干部敞开心扉,最大限度体现组织对干部的关心。
  谈心谈话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意见》从两个方面强化对问题的解决:一是强化跟踪问效,对谈话中向谈话对象指出的问题,要根据提出的对应措施意见,及时跟踪了解落实情况,确保谈心谈话效果;二是注重结果运用,指出要把谈心谈话作为把干部情况了解掌握在平时的重要手段和途径,通过对谈话中获得碎片化信息的科学梳理分析,为科学识别干部、统筹用好干部、严格管好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不仅如此,《意见》要求要把谈心谈话融入干部日常管理中,随机组织,务求实效,要坚持集中约谈与日常约谈相结合、主动约谈与接受约谈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情况每年应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