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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生态奖补,省财政发1.86亿

2017-07-2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将对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由省政府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且下一年度“免试”
  ■新增单项因子达标奖项,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
  □记 者 王亚楠
   通讯员 薛 梅 张素华 报道
  本报济南7月20日讯 上半年“气质”考核、生态奖补结果出炉: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86亿元,日照市获得1698万元生态补偿资金,摘得17市之冠;共有3个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合计580万元,分别是:滨州市上缴244万元、潍坊市上缴220万元、临沂市上缴116万元。其中,第二季度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2147亿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116万元。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公布了上述数字。
  上半年,除了日照获得1698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外,紧随其后的莱芜、青岛、枣庄、济宁获得省级奖补的数额都在1600万元以上。这5市之中,既有最初开始实施生态奖补制度时一般认为改善空间不大的沿海城市,也有内陆城市,也不乏一些被认为因产业结构在“气质”改善上特别“吃亏”的城市。这充分表明,在目前绝大多数城市仍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基本前提下,每个城市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专业人士认为,通过“气质”考核制度的不断完善,从当初考核时的“一枝独秀”,到渐渐“群峰竞秀”,是一种进步。
  1.86亿元的省级奖补资金背后,是空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上半年,全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125.4天,同比增加7.8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1.7天,同比减少1.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51.6%,同比增加2.9个百分点。
  具体到4项大气主要污染物指标,今年上半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为65、120、30、3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9.7%、10.4%、28.6%、2.6%。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说,虽然PM2.5、PM10绝对值仍然是国家二级标准的1.85倍和1.71倍,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上半年平均浓度已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另外,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1%,但绝对值仍然是国家二级标准的2.2倍,也仍高于全省平均浓度。
  王安德表示,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治理大气污染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省政府与17市政府分别签订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目标,层层传导压力。印发实施比“大气十条”要求更加严格的《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组织起草了《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全面梳理分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治污策略。
  此外,我省率先创新实施的“气质”考核、生态奖补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提高单位浓度生态补偿资金,由4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并提出将对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由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且下一年度享受“免试”。同时,新增了单项因子达标奖项,即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NO2、SO2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市,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坚持每月通报各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改善幅度排名,并参照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排出全省城市相对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