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高新

高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17-07-07 作者: 张蓓 通讯员 刘映宏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蓓 通讯员 刘映宏 报道
  本报潍坊讯 日前,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潍坊高新区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00元和1.0元。
  据了解,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6月1日起执行。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表示,将会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