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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国际邮包短信通知怎么办?

2017-06-28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经常海淘的朋友,会收到不同的办理邮包通关手续的短信。这些短信由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发出,收到后应该如何处理?
  短信一:您的邮件须办理通关手续,您可以登录服务平台,搜索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网页,确认邮件内件信息并办理网上付税手续后,我公司将继续为您投递邮件。
  收到上述短信,说明邮寄商品属于应缴税个人物品,其总价值未超过1000元人民币(港澳台地区800元,单件不可分割除外),同时符合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规定,且应缴纳行邮税额超过50元人民币。收件人按照短信提示进入平台,点击“申报”可以查看代申报信息。若认同代申报信息,直接点击“确认”即可;若认为实际物品与邮局代申报信息不符,可选择“重新申报”,并自行申报品名、数量、价格等信息。待收到海关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再次登录平台点击“缴税”,支付税款,完成通关手续后,邮件即可自动出库配送。
  短信二:您的邮件须办理通关手续,您可以登录邮政服务平台办理退运(点“邮件退运”将退回原寄局)或者申报(点“邮件申报”提交购买凭证如发票等)。
  收到上述短信,说明邮寄商品不属于个人物品范畴,其总价值已超过1000元人民币限值(港澳台地区800元,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除外),或超出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规定。收到提示后,收件人可直接登录平台点击“退运”,邮件将以原单号封发至国外原寄局。若认为实际物品没有超过1000元人民币(港澳台地区800元)或者为单件不可分割物品,可以选择“邮件申报”并上传真实购买凭证,待海关审核通过后,直接缴税即可。若收件人不愿将邮件退回,且提供的购买凭证未通过海关审核,还会收到第三种短信通知。
  短信三:您的邮件需要办理清关手续,需带收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大厅办理手续(前台补办通知单)。代理人需带本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收件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到上述短信,收件人需到海关大厅现场办理邮件通关或退运手续。海关关员现场查验并核对相关购买凭证。若邮件确属个人自用物品且在1000元限值以内,可以按照个人物品缴纳行邮税通关;若邮件确超过超过1000元(港澳台地区800元)人民币限值或超出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规定,邮件还可按照货物办理通关手续;若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办理,可在现场办理邮件退运或放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