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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强创业投资大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7-06-09 作者: 年月日 来源: 大众日报
  位于济南市工业南路以南、窑头大沟以北的拟建中强创业投资大厦项目土地,由济南中强置业有限公司依法取得。公司现登记股东为郑贞仪先生、洪文泽先生,并由郑贞仪先生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因项目融资未到位,债务较大,公司尚未与任何施工单位签订进场施工合同,执行董事兼经理以外的任何人均无权代表和决定本公司的经营事宜。根据《公司法》第五条、《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为预防和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特敦促相关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在上述项目内的进场和施工行为,切勿听信违法不实言论。否则,我公司将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济南中强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