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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交警部门开展“护考”亮剑专项整治行动

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超速,一律追究刑责

2017-06-0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肖会 
   通讯员 范勇 张晶 报道
  本报聊城讯 为加强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6月2日至7日,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全市开展“护考”亮剑暨深化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集中统一行动。
  此次整治的工作目标是,集中查处一批农用车违法载人、变形拖拉机等农机车辆违法行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等,堵塞管理漏洞,为2017年高考护航净化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整治行动中,城区将以进出城主要道路为重点,确定18个关键路口为重点执勤点,其中新西环—侯营路口、新西环—聊堂路口、新南环—聊阳路口、新南环—昌润路口、新南环—聊位路口、新南环—光岳路口、新北环-聊博路口、新北环—聊夏路口、新北环—聊临路口和新东环—新南环三叉路口等10个重点路口,由支队领导带领机关科室协助所在大队执勤。
  其他县(市、区)将以进出城主要路口为重点,自行确定执勤站点,严查以下交通违法行为:校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取得校车标牌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非法从事接送学生、幼儿;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变形拖拉机超载、号牌公告作废仍上路行驶、非法改装和酒驾、毒驾、超限超载等。
  专项行动在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同步展开,严查超员、非法改装、违法载人以及农机车辆违法等交通违法行为,从快从严打击、从重从速处罚,做到发现一起,坚决制止一起,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的吊销,该拘留的拘留,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一律不予放行。
  对查处的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超速的,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一律按照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载人3人以上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在处罚的同时,严格做到卸客转运。对无牌上路行驶、逾期未报废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一律扣留车辆。对涉及农机车辆违法的,处罚的同时要做好登记记录,每日报支队交管科汇总,一并由市交安办抄告农机部门。
   (本栏目由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协办,欢迎读者提供互动线索。热线电话:15964781682;邮箱:dzrblcx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