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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反腐不存在法不责微

2017-05-10 作者: 凌焕新 来源: 大众日报
  □凌焕新

  睹“微”知著,防“微”成著,是正风反腐之通则。对于“微腐败”,我们应早查早办、严查严办、快查快办——以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
  从一些地方部门对廉政形势的分析看,这几年纠“四风”、正作风取得很大成效,如今明目张胆越雷池的少之又少了。但无庸讳言的是,东躲西藏、化大为小搞“微腐败”的问题,仍不时发生。比如,吃喝不去大酒店了,改去“农家乐”;公款报销不搞大数额了,化作“小发票”;家庭办事不再开公车了,变成私车加“公油”。如此等等,可谓五花八门。
  错误的行为背后,必然有错误的思想支配。“微腐败”增量不断,很大程度上源于法不责“小”的心理作祟,也说明一些党员干部心中的“贪念”仍在活蹦乱跳。如何坚持标本兼治,实现从“不敢腐”到“不想腐”,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曾几何时,一些人觉得法不责“众”、法不责“大”。以为“大家都这样,不是我一个”,法纪就无可奈何;官当到一定级别、名大到一定程度,法就会网开一面。随着一批省军级以上高官相继落网,辽宁贿选案一次性“批量处理”近千人,这才使人彻底开悟——原来,党纪国法不是“松紧带”“稻草人”,法也是会责众、刑也是会上大夫的。
  现如今,有的人觉得收点“小东小西”、搞点“小吃小喝”、破点“小规小格”,都“不算作什么事”“不会有多大事”。这何尝不是对法纪缺乏真知与敬畏的又一愚蠢表现。如果说过去一些人走偏出格,还可以部分归因于不良政治生态的拖累,那么现在都到了什么时候了,咋还如此沉迷不悟?!
  在论及“微腐败”的危害时,习近平总书记讲过8个字:“吸血”不多,其害如“虎”。可谓一针见血、震聋发馈!从中不难体悟到党的领袖对“蝇贪”的深恶痛绝、治“微腐”的坚定决心。老百姓愤慨“老虎”,也同样痛恨“蚊蝇”。居家过日子,苍蝇到处飞、蚊子嗡嗡叫,饭就吃不可心,觉就睡不安稳。“微腐败”损害的是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幸福生活,不治便不得人心。“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当年雷锋塔顷刻间轰然倒下,不就是因为“蚂蚁搬家”——今天你拆一砖、明天他拆一砖?正如宋代某县令审判偷窃一文钱的金库小吏时所说:“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再者,罗马不会一天建成,“老虎”也不可能一天长大。那些大奸巨贪,哪个不是从“小打小闹”发展到“无法无天”。“蚊蝇”不狠拍,“老虎”也就打不完。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方为高明。”睹“微”知著,防“微”成著,是正风反腐之通则。世界上有些国家连公务员使用的信封等,都要求公私分别,决不允许“不付费搭便车”。有的规定接受商界任何吃请和游玩,均为受贿行为。在香港,公职人员接受吃请,一顿饭费用——按就餐人数均摊——若超出本人月薪1%,即属受贿。我们党“越往后执纪越严”,查“细”责“小”、无“微”不“治”将为常态。那些“隐身衣”“擦边球”“游击战”,奉劝再也不要穿、不要打、不要玩了。正所谓“沙粒虽小伤人眼”“船到江心补漏迟”。如果还以为“小范围”“小地方”“小活动”“小表示”“小便宜”“小方便”“小变通”“小爱好”等等“不算啥事”“不会有事”,因此心安理得、麻木不仁,那么迟早会阴沟翻船、小隙沉舟。
  “微腐败”因其体量不大,又常常不在眼皮底下,组织上的“探头”很难及时探清照明,加之群众中也不乏有人积非成是、见惯不惊,因此尤需党员干部当好自己的“纪检官”。有道是:不讲道德,纪律就会靠近;无视纪律,法律就会靠近。为官从政,贪一点则由“王”变“玉”、成他人玩物,取一文则不值一文、遭人们鄙视,因小失大的蠢人傻事万万做不得。好面子、讲感情本不为错,但面子、感情要服从党性党纪,该拒绝时要果敢说“不”。在党言党、为国为民,没有那么多的“不好意思”,也没必要怕人说“不够朋友”。许多时候,正是因为这样而败了事理、坏了规矩、溃了公正。国外有位人士曾讲过这样一段话:“我不会忘记,你们中的许多人都是我的长辈;但我相信,鉴于我肩负的责任,你们并不希望我用不适当的认真态度,对你们个人表现出尊重。”这样的“责任”账、“尊重”理,我们的党员干部应当算得更清、懂得更深、坚守得更坚定更自觉。
  “微腐败”现象不只是基层才有,机关同样存在。下面蚊蝇成群,也往往源于上面不干不净。当年康熙皇帝曾要求“大臣为小臣之表率,京官乃外吏之观型”。电视剧《雍正王朝》也有句精彩台词:“乾清宫烂一点,大清国就会烂一片”。因此,惩治“微腐败”,既要抓基层这个“大头”,也不可忽视领导机关这个“重点”。坐机关的一尘不染,抓基层才能一身是胆;机关做到窗明几净,基层才可能清爽干净。
  “口子大小都要缝”。对“微腐败”,同样应早查早办、严查严办、快查快办——以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