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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凝聚合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017-05-0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宋学宝 冯砚农 
   通讯员 王鲁兵 翟世强 报道
  本报昌邑讯 昌邑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了党委统揽牵头、政府统筹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发展迈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2016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0天,比上年多31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得分排名列潍坊八县市第一。
  近几年,昌邑市围绕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通过厘清职责、理顺关系,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了党委统揽牵头、政府统筹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这个市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第一主任、主任。安委会成员达32个,既包括组织、宣传等党委职能部门,又包括环保、农业、建设等政府职能部门,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凝聚环境保护强大合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既对所在岗位承担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各镇街区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调度、推进环保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2013年以来,这个市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办公会、全市环保大会等20余次,对生态环境改善、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中水回用等进行全面研究部署,认真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水资源管理保护行动,对消灭污水直排、河道生态修复等“八大战役”,产业提升绿色发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等“十大工程”以及中水回用、海绵城市建设等水资源管理保护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每项任务都确定了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明确了各级各相关部门的环保职责,确保把工作做细做实,共同推动环保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承担的任务再分解、再细化,订好“路线图”“施工表”“时间点”,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围绕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措施,昌邑市强化督查调度,把督查贯彻于环保工作全过程,既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又督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增强各级干部干好环保工作的压力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特别是对自备井整治、水资源管理保护、大气污染防控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同时,这个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生态环保、水资源管理保护等工作列入镇街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市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并做到发展、考核、用人三个导向相统一,以实绩看成败、论英雄,严格兑现奖惩,推动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把工作精力重点投放、把人员力量重点摆布,真正拿出更强有力的措施抓好环保工作。针对生态环保工作涉及范围广、单位多的实际,这个市加强日常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相互之间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为改善、保护生态环境,昌邑市持续加大环保投入。2013年以来,实施37项各级财政和大气污染防治投入2261.51万元,实施64项地方各级财政与企业水污染防治投入29027万元,实施107项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财政投入1112万元,先后建设了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4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全市共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28套,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41套,建设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3座。
  此外,昌邑市还构建市、镇(街区)、村(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络和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立起高效快捷的联动执法机制。在市公安局成立了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与环保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查办的硕邑化学私设暗管偷排案被环保部评为2016年度优秀案例一等奖。2013年以来,累计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秸秆禁烧专项行动、联合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制溴行业专项行动、酸洗磷化生产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等系列环境专项行动20余次,出动执法2000余人次,夜间执法900余人次,关停取缔项目50余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0起,累计处罚1049万元,共办理涉及污染环境类案件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其中批捕8人,极大地震慑了污染环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