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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送转遭遇“冰火”两重天

2017-04-26 作者: 王新蕾 来源: 大众日报
  □CFP供图
  □ 本报记者 王新蕾

  这几日,眼瞅着分红送股的日子就快到了,上市公司却开始一窝蜂地修改送转方案,让不少抱有期待的股民有点儿失落。在监管层发声不到半月的时间,原本铺天盖地的“每10股转增30股”的高送转方案已销声匿迹。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监管层对分红方式褒贬鲜明的姿态,不仅有助于投资者走出“高送转=高回报”误区,也有望引导更多上市公司以“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
“高送转=高回报”
炒作逻辑失灵

  近两年来,A股市场送转股情况屡破纪录。在送转企业数量增加的同时,送转比例也不断提高,“10送10”是起步价,“10送20”成了家常便饭,“10送30”也屡见不鲜。
  4月8日,监管层痛批高送转,称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和监测范围。一声棒喝,上市公司立马转变风向。不少公司送转股数量缩减一半以上,并新增或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4月10日,凯龙股份率先将“10转30派5元”调整为“10转15派8元”。4月11日,兴源环境、合力泰、合众思壮、北信源等也纷纷调低送转比例,增加现金分红。北信源将“10转20派0.25元”变为“10转15派0.4元”,乐视网将“10转20”变为“10转10”,凯撒文化将“10转20”变为“10转6派0.5元”。计划10转30的赢时胜,增加了每10股派现2元的内容,并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4名董事半年内不减持。
  “高送转=高回报=高股价”的炒作逻辑逐渐失灵。近三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连续下滑的南威软件,在推出“10转30派1.6元”的分配方案后,被质疑股本扩张速度与实际业绩不匹配。4月7日除权日公司股价涨停,此后连续大幅下挫,4月10日以跌停报收。今年以来,多只高送转个股公布预案或除权后都出现了类似走势。
高送转“掩护”减持套现
  上市公司热衷高送转,一方面表明对业绩增长充满信心,传达正面形象;另一方面,一些股价过高、股票流动性差的公司也可以借此降低股价,增强股票流动性。同时,市场投资者的炒作追捧也在推波助澜。此外,随着新规出台,再融资规模不得超出总股本20%,部分公司为了扩大再融资规模,通过送转股的方式做大股本,为再融资作铺垫。但高送转被用来诱导乃至操纵股价的事件时有发生,俨然成为一些重要股东高位减持套现的工具。
  不少上市公司不顾自身经营业绩和分红派现的实际能力,甚至和资金耦合在一起,以高送转为炒作由头,在二级市场联合拉升股价,吸引散户跟风买入,然后自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利益关联方趁高位套现或减持。从目的和结果来看,高送转不是为了回报投资者和股东,而是“掩护”自家大股东套现减持。
  这种利用内幕信息获利的不法行为,侵犯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破坏了股市的“三公”原则,干扰了市场的正常运行。抑制炒作高送转股票的恶习,是监管层发声的主要意图。
  今年以来,沪深证券交易所已发布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开展对高送转内幕交易核查联动,集中查办了一批借高送转之名从事内幕交易或信息披露违规案件。
关注送转的年度持续性
  高送转本身无错,关键是能与业绩相匹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等因素经得起考验,且不存在为减持套现铺垫等问题,则其高送转不应该受到打击。高送转用好了有正面作用,是公司借力资本市场高速发展的驱动力。为此,高送转需要合理引导与规范,不应一棒子打死。有业内人士建议,高送转应纳入制度化轨道,例如股本扩张速度不得超过业绩增长幅度,业绩亏损的上市公司将丧失高送转资格。
  在这一背景下,中小投资者应该如何应对?业内人士表示,首先应重点关注上市公司高送转的真实目的,要综合考虑其经营业绩、成长性、股本规模、股价、每股收益等指标,然后分析其合理性,警惕其出于配合大股东抛售、配合激励对象达到行权条件,以及为了在再融资过程中吸引投资者认购股票等目的而推出高送转方案。其次,投资者应树立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理念,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
  中泰证券则建议,弱化高送转的送转指标,转而关注送转的年度持续性。除了大市值传统型白马股,也可以关注两类标的:持续送转的成长性白马股和处于业绩拐点的中市值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