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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4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使用权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下列项目用海已经批准,予以登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权人 用海方式 证书编号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滨州港海港港区2#、3#港池围堰工程 滨州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非透水构筑物 2017B37000002059 13.2328 2017.03.13—2067.03.12
  东营滨海生态城广利河防洪
  北堤优化提升工程 东营广利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非透水构筑物 2017B37050202402 31.8216 2017.03.29—2057.03.28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下列项目的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已经审查同意,予以变更登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权人 证书编号 用海期限 用海面积(公顷) 变更内容
  中国海监青岛市支队薛家岛
  维权执法基地维修改造项目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B37021102361 2017.02.23—2052.12.20 9.0249 围(填)海竣工验收
  唐岛湾南岸岸线整理工程  青岛西海岸文化旅游集团
  有限公司 2017B37021102386 2017.03.23—2050.11.15 12.255 围(填)海竣工验收
  2017B37021102399  10.7639 
  2017B37021102471  3.1307 
  2017B37021102480  3.3726 
  长岛--蓬莱货运滚装码头工程 长岛港港务有限公司 2017B37063402438 2017.03.30—2060.01.11 0.6991 海域使用权转让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下列项目的海域使用权注销登记申请已经审查同意,予以注销登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权人 证书编号 注销时间 注销原因
  中国海监青岛市支队薛家岛
  维权执法基地维修改造项目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B37021102371 2017.3.30 竣工验收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下列项目的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已经审查同意,予以抵押登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权人 证书编号 抵押期限 评估金额
  (元) 抵押金额
  (元) 抵押面积
  (公顷) 抵押权利人
  山荣成市华海渔业有限公司
  渔业码头改扩建工程 荣成市华海渔业
  有限公司 103700715 2017.3.29—2022.3.28 120098100 60000000 1.9033 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斥山支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工行青岛地区不良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收购的工行青岛地区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次拟处置的资产包债权总金额折人民币为6082.78万元,包含4户,涉及本金5539.90万元,利息496.14万元,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46.74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17年2月20日),资产分布在青岛市及周边地区。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上述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状况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32—58760762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甲B座三楼
  邮编:266071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青岛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532—8389557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电话:0532—83079295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532—58760779(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