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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

河南鹿邑县公安局一领导篡改档案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7-04-14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郑州4月13日电 记者13日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他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的目的。
  经调查,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中,先后违规帮助朱某某、张某、赵某某等多名档案造假人员在鹿邑县公安局谋取公务员和警察身份,并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
  2011年以来,邱海山为了给1993年出生、正在上小学的女儿邱某提前准备一份工作,先后违规办理了1988年出生的户口、2003年原开封警校毕业的学籍、2003年7月到鹿邑县公安局工作的有关手续,最终为女儿谋取到了公务员身份、政法编制和财政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