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最高可奖励500万元

2017-03-16 作者: 晁明春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对完成招引目标任务、考核成绩突出的,根据获奖不同等次分别给予奖励,一等奖500万元;全年完成情况与目标任务差距较大、严重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的,对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
  这是在3月10日召开的全市招商引资暨产业转型发展工作大会上,济南市印发的《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主要内容。
  记者看到,在对各县区及高新区的考核中,主要涉及招商引资形成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账外资、发展指数、重大产业项目引进等方面。其中,重大产业项目必须是当年完成项目审批,或当年核准增资扩股的招商引资项目(注册类项目必须是注册资金全部实缴到位)。当年市内迁移项目不计入统计考核范围。考核采取逆向扣分的形式,即针对责任状所列内容,未完成引入市外投资工作指标及增幅、未完成实际到账外资工作指标及增幅的、未完成引进大项目指标的等均被扣分。
  对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的考核,则分为招商引资主要推进部门和引进部门两大类。其中,主要推进部门主要考核市直经济管理部门、对外联络部门、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这些部门负有招商项目策划、引进、推动职责,每年至少签约3个计划总投资过亿元的项目(且至少有1个为外商投资项目),并推动不少于1个签约项目落地。
  对除招商引资主要推进部门外的其他引进部门(不含政法、纪检监察部门),要提供有效招商信息,积极引荐客商。内资方面,各单位需要至少引进1个投资过亿元项目实现签约;外资方面,各单位至少引进1个外商投资项目实现签约。
  对市各投融资公司的考核,主要涉及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济南财金控股集团、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等。根据其职能划分为每年至少签约6个计划总投资过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其中旧投引进1至2个过亿美元的外商投资项目,城投、西投、滨河各引进2至3个过亿美元的外商投资项目,鼓励其他单位引进外商投资项目。
  根据各县区、济南高新区考核结果,对完成目标任务、考核成绩突出的,确定为获奖单位。根据获奖不同等次分别给予奖励,一等奖500万元。获奖单位在土地指标分配方面将给予适当倾斜。
  市各投融资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对完成目标任务,根据获奖不同等次分别给予奖励,一等奖500万元。市直相关部门考核情况,对完成目标任务,考核成绩优秀的,确定为通报表扬单位。